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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五四——火烧赵家楼的再思考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05-12-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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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五四——火烧赵家楼的再思考  评 刘大生 【关键词】理性;非暴力;政府合法性 【价格】0 【点击次数】307 【阅读次数】307 

    


  1919年5月4日下午,到天安门一带举行游行示威的三千多名学生,愤怒地冲进了曹汝霖的住宅——赵家楼。“学生们在曹宅放了火,并且痛殴了章宗祥。大批军警赶到曹宅,学生三十二人被逮捕”。(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人民出版社1981年6月第1版,第960页。) 这就是著名的火烧赵家楼事件。由于它是五四运动的一部分,因此,随着五四运动的胜利而胜利,被逮捕的学生全部被无罪释放;随着五四运动的辉煌而辉煌,常被说成是五四运动的闪光点,不仅没有受到过主流舆论、主流文化的批评,反而受到极高的赞誉。当年火烧赵家楼的参与者,后来登上九三学社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高位的许德衡,在1980年为《五四群英》一书写的题词中无比自豪地说:“泱泱大国,五四群英;心忧天下,身无半文;面壁十年,志在救民;赵家楼火,万众一心;烧尽腐恶,与民维新。”(《五四群英》,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火烧赵家楼究竟对不对呢?笔者以为,是不对的,是完全错误的。 

  五四运动的最初定位就是在承认现政权的合法性的前提下,外争国权,内惩国贼,以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它既不以推翻现行法律制度为目的,也不以推翻现行政府为目的。当他们决定走上街头举行游行示威的时候,显然认为政府还有希望,还没有到无可救药的程度,既然如此,就不应当采取任何暴力方式,尤其是在政府并没有采取暴力的时候。 

  历史上发生过许多次暴力革命。但是,暴力革命的合法性来源有二,一是法律制度自身已经失去了自我更新的能力,对于任何改革思想和改革行为都不能容忍;二是法律虽然没有僵化,但政府滥用法律,不能兑现法律规定的制度和权利。如果法律体系本身不十分反动,暴力革命的目的可以只以政府为对象。如果法律和政府都很反动,暴力革命则要同时以法律和政府为对象。如果法律虽然反动,政府却愿意改革,那么就没有进行暴力革命的必要。 

  政府是不是愿意改革,要看它对民众的态度,如果对于民众中任何改革的呼声都置之不理,甚至对任何改革的要求都采取镇压的态度,就说明政府不愿意进行任何改革,这时的暴力革命就是合理的。否则,就是不合理的。 

  五四运动的发起者们当时显然认为,政府是否听得进民众的意见,是不是愿意改革,还要进行试探,暂时还没有进行暴力革命的必要,以后要不要进行暴力革命要根据以后形势的发展来决定。所以,他们首先选择了游行示威这样的和平方式来争取政治目的。既然如此,殴打章宗祥,火烧赵家楼就完全是非法的。 

  后来的事实表明,当时的政府服从了民众的意志,罢免了有责任的外交官,拒绝在巴黎和会的条约上签字。更重要的是,在整个五四运动中,北京政府未放一枪,未杀一人。所谓“五四运动中唯一的一位烈士”,被全国各地隆重悼念的北大学生郭钦光并未遭到任何军警的殴打,不过是过劳死而已。所谓五四运动的伟大胜利,与当时政府的文明和开明是分不开的,实际上也有徐世昌→段祺瑞政府的一份功劳。尽管徐世昌→段祺瑞政府的宪法基础不足,但是民众的请愿活动以及他们对民众的服从,已经使他们获得了足够的合法性。历史证明,徐世昌→段祺瑞政府是中国历史上最尊重民意的政府、最宽容的政府、最文明的政府,至少至少也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不坏的政府。既然如此,还有什么理由不反思反而赞颂针对这个政府的暴力行为——火烧找家楼? 

  “赵家楼火”及其对“赵家楼火”的赞美,其结果与赞美者的愿望恰恰相反,不仅没有让这把火“烧尽腐恶”,反而将腐恶的种子撒遍了神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并且使之发芽、生根、开花,最终形成了烧毁文明的燎原之火。当年火烧赵家楼的某些行动者、赞美者和同情者(如瞿秋白、罗章龙、张国焘、周恩来、蔡元培、吴佩孚),在后来的“二七”大屠杀、“四一二”大屠杀、“七一五大屠杀”中,以及在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为了“强迫革命”和“保卫革命”而实施的苏区大屠杀中,不是元凶就是帮凶。 

  游行示威是人类发明的一种和平的、文明的政治活动方式,在这种活动中参入暴力活动是对文明的亵渎。在游行示威活动中能不能保持文明和理性,能不能遵守法律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民众的文明程度的最重要的尺度。 

  实际上,不仅游行示威等非暴力活动需要文明和理性,即使在暴力革命中也需要文明和理性。革命时可以用暴力对付武装的反革命,可以逮捕关押革命的对象,但没有必要殴打革命的对象。革命中难免要毁坏一些建筑,但没有必要故意放火烧毁民用建筑。因此,就赵家楼来说,即使是起义军来了,也是只能征用、没收,而不能烧毁的。由此看来,五四运动的参加者们火烧赵家楼无论怎么说都是错误的。 

  中国古代人在评价或处理政治事件和政治人物时,不仅要看政治功利,还要看政治道义。比如勾践,在打下吴国之后,马上就处死了为他立了大功的吴国太宰伯喜否。曹操杀了袁绍的谋士沮授以后,令厚葬之。在勾践看来,伯喜否虽然对我有功,但他卖主求财,卖国求荣,是可耻的小人。在曹操看来,沮授虽然反对我,但他忠于自己的君主和国家,精神可嘉。 

  近代以来,世界普遍开始了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过渡。因此,现代社会在评价和处理政治事件和政治人物时,除了要有政治功利和政治道义的标准以外,更应当有法治的标准。拿游行示威来说,即使你是反对我的,甚至你的要求是完全错误的,但是你没有违法,没有杀人、抢劫,没有打人、放火,甚至也没有损坏一草一木,那么我仍然要保护你。如果你是支持我的、拥护我的,但是你在游行示威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律,从事了某种暴力行为,我仍然要依■■裁你。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科学的、法治的态度。 

  对于火烧赵家楼这样的行为,科学的态度应当是:承认你们的行为是出于义愤而不是出于私愤,是为了爱国而不是为了卖国,你们的心情应当受到表扬,你们的主张和要求应当采纳;但是,你们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应当受到理性的批评和法律的制裁。如果没有这种理性的、法治的、科学的态度,我们就很难建成混帐法治国家。 

  有人可能要问,对火烧赵家楼事件进行理性的批评是不是太苛求前人了?笔者以为,如果五四运动对今天的社会生活已经不再具有影响力了,或者我们今天的社会生活已经完全理性化了,批评火烧赵家楼就纯粹是一种苛求。然而,五四运动中的每一事件,不仅影响了后来的中国革命和建设,而且还会继续影响中国的今天和明天。五四以来,中国的历史仍然充斥着太多的非理性主义的东西。因此,当今中国的主流舆论和主流文化对火烧赵家楼事件重新评价,进而对整个五四运动进行必要的反思,就完全是应该的。 

  刘大生 2004年5月2日于南京求稗书斋 

  电话:025—86529942,电邮:qbsz@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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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兰之死之法理透视 
 
刘胡兰之死之法理透视  评 刘大生 【关键词】刘胡兰;政治童工 【价格】0 【点击次数】763 【阅读次数】763 

  政治童工刘胡兰  


  刘大生 2004年6月于江苏省行政学院(qbsz@sohu.com) 

  (一) 

  使用童工并不是不法资本家的专利,政治人物、政治集团也使用童工当政治工具。因此,童工可分为经济童工和政治童工两大类。五四运动期间,许多小学生和初中生被大学生们组织起来到街道、工厂、农村演讲(演讲词当然是大学生们写好的),宣传抵制日货。这是现代中国政治童工的起点。 

  论政治童工的规模,当属■■期间的红小兵为最大。当时,数以亿计的小学生被毛泽东组建成红小兵,参与各种政治运动,要参加各种游行和群众大会、唱语录歌、贴标语、呼口号、挥舞小红旗(或者红宝书)、跳忠字舞,等等,为毛泽东迫害政治异己制造恐怖气氛。 

  论政治童工的悲惨,当属三一八惨案中死难的初中生。1926年3月18日,国民■中央执行委员徐谦、国民■中央执行委员兼北京执行部组织部长李大钊等人组织北京民众到■■府请愿,请愿队伍中就有许多初中生。当天的死难者中,初中生也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如:谢戡,男,祖籍江苏武进县,生于1912年12月,北京会文中学学生,未满十五周岁。①陈时棻,男,祖籍广东文昌县,北京艺文中学学生,年15岁。②朱良钧,1914年出生,祖籍江苏江都县,北京清明中学初一学生,枪响后被人群践踏致死,年12岁。③这是中国政治童工史上最悲惨的一幕。这些政治童工的死,段祺瑞的卫队负有最主要的责任,段祺瑞本人也难辞其咎,这些前人早有定论。然而,笔者以为,国民■中央领导人徐谦、李大钊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们没有让孩子离开,他们鼓励孩子们作国民■的政治工具,他们违反基本的政治道义,他们背叛了三■■义和混帐反对使用童工的传统。 

  西滢先生在总结三一八惨案的教训时指出:“对于未成年的男女孩童,我们不能不希望他们以后不再参加任何运动。虽然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是你们目下还算不上‘匹夫’,这责任不妨也诿一诿,等你们成了‘匹夫’,再来担当吧。这话自然特别对他们的父兄,尤其是他们的师长说的。”④然而,中国儿童的“父兄”和“师长”们,根本听不进西滢先生的忠告,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将政治童工推倒政治运动的风尖浪口上。 

  (二) 

  中国现代史上,最典型也最有名的政治童工是刘胡兰。 

  刘胡兰,女,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1946年6月,这位不满14周岁的小女孩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员,并被派到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同年12月,未经审判,刘胡兰配合■■■武装工作队处死了该村与国民■阎锡山军队合作的村长石佩怀。1947年1月12日,国民■阎锡山的军队突袭云周西村,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同样未经法庭审训,国民■阎锡山的军队即判处刘胡兰死刑并立即执行(铡刀铡首),死时尚未满15周岁——14岁3个月。 

  如果说段祺瑞的卫队枪杀请愿队伍中的初中生,是因为客观上分不清也分不开挤在一起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从而是间接故意的话,那么国民■军队在逮捕刘胡兰之后当众用铡刀将其铡死,则完全是明知故犯,是直接故意。他们违反了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颁布并施行的《中华民国刑法》第六十三条关于“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⑤的规定,完全是故意违法,故意屠杀未成年人。即使按照后来颁布的《动员戡乱完成宪政实施纲要》、《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动员戡乱时期宪法临时条款》,刘胡兰也不该被处死。这次屠杀充分暴露了蒋介石为首的国民■集团的残暴、虚伪。 

  然而,刘胡兰的死,责任也有毛泽东一份。毛泽东对刘胡兰,从轻里说是不负责任的,就像不法资本家对童工不负责任一样;从重里说是残忍的,就像军阀政府屠杀未成年人一样残忍。如果说徐谦、李大钊让谢戡、陈时棻、朱良钧等孩子送死,属于经验不足、情有可原的话,那么毛泽东等人让刘胡兰送死则是明知故犯、不择手段、情无可原。毛泽东手下的人,让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在■旗下宣誓作暴力革命的先锋队、愿意为■牺牲一切,是对小姑娘的精神?污,是犯罪行为,这和“与完全自愿的小姑娘发生性关系”的性质一样。 

  未成年人是可以在成年人的指导下做些家务的,革命时期未成年人当然也可以在成年人的指导下做些“政治家务”,但是不应当让他们担任政治领导,更不应当让他们加入只有成年人才能加入的暴力革命的先锋队——■■■。让刘胡兰入■并领导一个村的土地改革,完全超出了家务劳动的性质,是彻头彻尾的使用政治童工,是残忍、甚至是谋杀。违反了1945年中共七大通过的《中国■■■■章》第四条关于“年满十八岁者,方得接收为■员”的规定,也背叛了马克思主义反对使用童工的革命原则。 

  国民■集团在逮捕刘胡兰之后,不仅不以解救的态度保护她,不仅不向联合国、国际■■■情报局等国际组织揭露毛泽东使用童工的不道德行为,反而比毛泽东更残忍,违反自己制定的法律,残酷地铡死了不应当处死的未成年人,这充分暴露,国民■蒋介石集团不仅残忍、虚伪,而且愚昧、无知、无能。 

  (三) 

  1947年2月,毛泽东为刘胡兰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1957年1月12日,刘胡兰陵园在云周西村落成并对外开放,1959年改称刘胡兰纪念馆,占地面积63000多平方米,位居全国个人纪念馆首位。刘胡兰纪念馆是中宣部命名的“全国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也是团中央、民政部命名的“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国家教委、团中央、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授予的“全国百个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也是山西省、吕梁地区确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 

  戴在刘胡兰头上的这些政治花环能够掩盖毛泽东使用政治童工的残忍和丑陋吗?能,到目前为止。不能,因为历史在前进,三个代表已经写进了宪法,“禁止使用童工”是不能不代表的先进文化。因此,建议将刘胡兰纪念馆改为“族耻纪念馆”,因为刘胡兰的死是中华民族的领袖蒋介石、毛泽东的共同残忍而共同造成的,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残忍和无知造成的。 

  生的平常,死的悲惨。可怜的孩子,安息吧! 

  --------------------------------- 

  ① 任伯乾:《谢戡烈士传略》。江长仁编《三一八惨案资料汇编》,北京出版社1985年5月版。 

  ② 《陈时棻烈士传略》,江长仁编《三一八惨案资料汇编》,北京出版社1985年5月版。 

  ③ 《朱良钧烈士传略》,江长仁编《三一八惨案资料汇编》,北京出版社1985年5月版。 

  ④ 西滢:《闲话》,1926年4月4日《京报副刊》。转引自江长仁编《三一八惨案资料汇编》,北京出版社1985年5月版。 

  ⑤ 原文无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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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通”会不会变成“村村痛”? 
 
 “村村通”会不会变成“村村痛”?   
     昨天从赛迪网上看到一篇题为“信息产业部再敲CDMA450禁用警钟”的文章。该文提到“2005年4月1日,信产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450-470MHz频段管理的通知》对一些地方电信运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使用450MHz频段CDMA无线接入设备,建设无线接入系统、未经无线管理局型号核准的情况,将采取停止使用、关闭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文章指出这已经是信产部第二次以文件的形式禁止CDMA450频段的使用(第一次是在03年3月),而且断言:该通知发出以后CDMA450解禁的希望更加渺茫。

    随州电信的村村通设备选用的是华为公司RASYS系统,很不幸的是这一系统正好工作在450-470MHz上,其号称的核心技术是ADSS(Asynchronous Direct-sequence Spread Spectrum),即异步直接序列扩频,说白了就是CDMA(Code-Division Multiple Access)码分多址的核心技术。华为公司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换了个提法而已。这次我们正好撞在了枪口上!

    该文还称各大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电信集团已经纷纷下文旗下各子公司关、停、限制450CDMA系统。这样一来我们的村村通业务将如何继续下去?“村村通”会不会变成“村村痛”?

    另外湖北电信其它很多兄弟公司也选用了同型设备,这样一来湖北电信的损失可就大了!

    450MHz频段有可能留给未来3G使用,这不能不说是华为RASYS的硬伤之一。

    希望这一次村村通能像小灵通一样度过难关。当然最希望的是:我只是杞人忧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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