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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元剧研究中的民族偏见
作者:站长 来源:网上收集 更新日期:2005-9-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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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朱东润先生的元杂剧论
 
作者:吴学恒
    朱东润先生之论元杂剧,一为《说"衙内"》,一为《元杂剧及其时代》,均收入其"取生平所作"而汇编的《中国文学论集》,一九八三年四月由中华书局出版。前文原发表于一九三五年,约七千言。时隔十四年,即一九四九年发表后文,约两万六千言,不避"语有重复",全面申述了他对无杂剧及其时代的看法。一九八一年,在结集的《后记》中又谓"时间已五十年,进步却很有限",可见其一直在坚持自己的观点。
    朱先生论元杂剧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概括起来,就是认为元代社会是一团漆黑的,遂从军事、经济、政治(吏治)及儒士地位诸方面予以全盘否定;但使其"不可思议"的是,元杂剧何以"对于当时的流离痛苦,几乎一字不载,好象整个的戏剧文学脱离了当日的时代","对当时蒙古统治者的残杀虏掠,一些痕迹都没有留下(或曰:"一些影子都没有留下")。于是,便重点从元杂剧的十种包公戏、五种水浒戏(占现存全本元剧的十分之一)中,寻"痕迹",找"影子",竟"胆大的臆测"出"无恶不作的’衙内’和’权豪势要之家’--皆指当时蒙古军官",并杜撰了"元代汉人受着蒙古军官的压迫,真是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杂剧作家却指示了他们两条出路"等奇谈怪论。最后,传授了他的所谓"读元杂剧法"。
    从朱先生论元杂剧的框架里,不难看出,已不仅是主观唯心论或庸俗社会学倾向,而且是以极端的民族偏见来代替学术研究,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于今犹存,前年还有人上当,在内地和香港发表文章,顺着朱先生对元杂剧中"衙内"等的臆测,继续妄加比附,居然得到海内外几位所谓专家学者的首肯,实令笔者惊诧不已。
    现拟对朱先生的元杂剧论进行全面驳议,先作上篇以评其歪曲元杂剧产生的时代为主,并从观念和方法上探其根源和体系。


"有意歪曲"的障眼手法


    朱先生论元杂剧及其时代之前,先施用一种障眼术--所谓"元代杂剧作家写到史事,往往和事实不合,""大部分却是有意的歪曲(即影射之类的那一套--引者)"。据说主要是因为"在元代有’诸乱制词曲为讥议者流’一条法令,所以元代作家谈到当时的时事,往往采取陈古刺今的方法,以避免当时的文网"。
    朱先生举出两例,一是无名氏的《冻苏泰》,二是官天挺的《范张鸡黍》。
    取材于《史记》的《冻苏秦》,本来是写倡合纵的苏秦由失败而成功衣锦还乡的故事。朱先生却抓住苏秦出外游说时不遇的一句唱词:"如今那有才学的受困穷,几时得居要路为卿相"。硬说是"确把元代儒人所受的困厄曲曲写出"。同样,根据《后汉书》所编的《范张鸡黍》,明明是演汉代范式张邵生死至交的故事,朱先生却说要是这样认定"那当然是时代错误了,可是作者述古刺今,所写的正是元代科场之弊"。并进而推论"这种只论门阀、专重结纳的风气,在科举未复之前,是杂剧作家所想不到的","所以《范张鸡黍》出于元代第二期作家之手,不是偶然的事"。且不说始于隋代的科举,经唐与宋,几百年来的状况,元杂剧作家是熟知的;也不说话本等即有取《范张鸡黍》题材者(见《清平山堂话本》之《欹枕集》上);就以元代钟嗣成 《录鬼簿》所言,第二期元杂剧作家之首的官天挺与钟氏的父亲是莫逆之交,元代大德年间便已老髦,能否见到元仁宗恢复科举尚成问题,又何能讽刺"元代科场之弊"呢?
    朱先生说: "我们推求元杂剧里的时事,常常可以用这类的方法",也就是说元杂剧里所述过去的一切,都可聚拢来针对元代。这显然不是元杂剧作家的本意,而是朱先生的随心所欲。因为元杂剧大都取自前代流传下来的故事,仅以朱先生所根据的臧晋叔的《元曲选》(选有元人杂剧九十四种)而言,本于史实的剧作就有三十种之多,据统计,取材于春秋战国、两汉的各七种,取材于魏晋六朝、唐代的各四种,取材于宋、金的共八种,已占去《元曲选》的三分之一,都是在史实基础上的创作。而朱先生所谓的"大部分却是有意的歪曲",无非是胡适所说的,历史是个百依百顺的小姑娘,可以任人打扮的翻版而且,实际不过是为其的任意"推求"开方便之门罢了。照这样"推求"元杂剧中"时事"的方法,戏曲舞台至今上演的《单刀会》、《西厢记》、《将相和》、《失空斩》、《霸王别姬》、《赵氏孤儿》等等名剧,又该是针对何种"时事","影射"什么呢?
    至于朱先生说元代有"诸乱制词曲为讥议者流"的法令,那是不假(严格地说,词曲并非杂剧),但却无"文网",元代作家向无被迫害的记载或传闻。关汉卿可以自由自在地去杭州游览观光,与正当华年的著名杂剧演员珠帘秀关系密切,其(南吕·一枝花〕"杭州景"、"赠珠帘秀"皆可证;白朴之与天然秀,也是人们熟悉的例子;"元剧四大家"之一的马致远,以写水浒戏《燕青博鱼》闻名的李文蔚,据《隋史遗文》而作《单鞭夺塑》的尚仲贤等,均是元杂剧第一期作家,都曾游宦南方。元代的杂剧作家们南北代游,交际甚广,从创作到生活,全是自由的。他们为观众编戏,与名伶切磋,甚至粉墨登场,并没有受到何种限制。元代统治者对戏曲,既未禁毁,也未利用。从王利器先生所编的《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看,元代只有几则中央法令及一统前四朝的简单条文,份量微乎其微。蒙元统治者爱好的是自己民族的舞蹈、音乐,如长调、短调之类。但也不排斥作为市民艺术的杂剧,当成是一种娱乐。流传下来的全本元剧,除《元刊杂剧三十种》之外,基本上都是明朝的"内府本",可见,连明代统治者也未把它们当成什么"违禁品"。朱先生设想元代作家"陈古刺今","以避免当时的文网"云云,纯属虚妄之言。
    托前代以讽当世,本是儒教的推理传统,朱先生接过来,却又装模作样他说"不能不防备推求太过的流弊","以至不能取信于后代"。所以,他申明:"推求元杂剧里的时事,我们一定要从当时人的著作和元代的史籍求得旁证,那时我们所得的结果才有可信的根据。"这又是一种障眼术,不仅为了惑人耳目,使人不疑其"所得的结果",而且是一个重要的伏笔!朱先生为什么把"当时人的著作"列在"元代的史籍"之前呢?因为依元代十三朝实录等官修典籍所整理的《元史》,虽然粗疏,但本纪的"史料价值较高",这对朱先生并不利,所以很少征引;而"在记载的确切程度上,要比纪、志差得多"的列传,反倒时而引用;最使朱先生感兴趣的,还是《国朝文类》及《南村辍耕录》等"当时人的著作";有时径直以诗文和戏文来比附历史了。
    朱先生在论元杂剧及其时代之前的这些障眼手法,用心可谓良苦。但其所得的种种"结果""可信"程度到底如何呢?下文将逐个予以评述。


取其所需的实用主义


    《元史·地理志序》曰:"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元代结束了自唐代"安史之乱"以后五百多年的分裂局面,从而基本确立我国现有的版图,这自然是历史的进步。
朱先生不从历史发展的大局着眼,坚持历史倒退的观点,对元之攻金、伐宋、统一全国的历史,只强调了两点;所谓"兵马荒乱的时代"及"汉人所受的迫害",以此作为元杂剧产生的时代背景。
    朱先生为了强调"在这样的一个兵马荒乱的时代,产生了元杂剧",便有意渲染金未元初,而故意淡化一统前后,取其所需、避其所忌地叙述元代统一全国的战争。
    在其论元剧的两文中,反复夸张金宣宗南渡(1214)至金(1234)的二十年。说这二十年北中国"整个地成为人间地狱",主要是因为蒙古军队的"残杀虏掠"。并尽力从"当时人的著作"--如刘因、元好问的诗文等搜求旁证。朱先生首先征引的"文征"是刘因所撰的《武强尉孙君墓铭》,说的是这个县尉临死前告其子日:"生有四幸,若等可勿忘"。一幸是金未大乱,"凡二十余年","人民杀戮几尽","千百不一余,而吾与存焉";二幸是存者"又多转徙南北,寒饥路隅","而吾未尝去坟墓,且获尉乡县焉";三幸是"侵凌逼夺,无复纪序,而吾四妹一弟,俾皆以礼婚嫁,今皆成家,若与世不相与者";四幸是"平居非强宗,世乱受凌暴,自其份尔,而吾乃为乡人所推,遂得挺身树栅,保千余家,凡族■姻戚,皆赖以安全"。
    这样的"旁证",岂不成了反证?!金末"生有四幸"者,何止孙君一人呢,一个乡县尉就可以"保千余家"无虞嘛!
自然,金亡以前战争是残酷的。在频仍的战乱中,不就是蒙古军队,从数量上说,更多的还是汉族地主武装。朱先生只用"也有依附元人的汉军"一笔带过。其时,指挥蒙古军攻金的木华黎所率仅一万三千蒙古兵。而在金的版图内有几个汉军万户,占据几十万人口的地盘。当金朝放弃河北时,他们纷纷拥兵自立,互相残杀。后来虽大多归附蒙古军,但也保持着半割据状态。(金之遗者如元好问、王若虚等皆投靠他们门下。)元攻金时,投降即行,并不占城(因元军人数少)。成吉思汗兵法第九条规定,抵抗者消灭之,归顺者安抚之。这本是战争的常识。而且,元攻金的第三年( 1220)既已下令"禁无剽掠,所获老稚,悉遣还田里,军中肃然,吏民大悦"。最后是蒙古军与南宋军队联合攻下蔡州不久,金朝才亡的。可见,朱先生把金亡前的二十年说成是"人间地狱",并主要归咎于"元军的残杀掳掠",是不符合史实的。
    朱先生为计么要借用诗文等来渲染金末元初呢?请看他的一段隐哀之言:"总之这二十几年的活地狱,……在我们的诗文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可是我们想到元杂剧的初期作家,大多生于金末元初,还有他们大多是大都--金之中都,亦即今之北京--人,他们生在这个活地狱中,假使在他们的作品里,对当时蒙古统治者的残杀虏掠,一些痕迹都没有留下,那才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这是其以自己的想法和看法,来擅定元杂剧作家也必须这样想,这样写。既然如朱先生前所引证的,已经是什么"兵荒马乱"的"活地狱对,"人民杀戮几尽","千有不一余"了,那末,有谁能编戏、演戏,又有谁去看戏、听戏呢?朱先生竟然连诗文写作与综合性的戏剧创作之不同,也全然不顾了。元代戏曲的勃兴,与诗文的状况相比,不只是文体的变化,主要还是由于市民阶层的文化需求引起文艺思潮的变化,--这才是元杂剧作家创造朱先生所"不可思议的奇迹"之重要社会根源。元杂剧创作的高潮期,是在元灭金以后,直到灭宋一统全国的至元年间(或大德之初),约半个多世纪。朱先生硬派给元杂剧作家的"任务",岂有不落空的道理。
    从金亡到宋亡及元之大一统,史籍所载是颇为详细的,而朱文却只用"在这一段时期以内,当然地残杀虏掠之祸,也逐渐向南推进","本是史实,可是元代的兵祸好像也跟着时代的推演而略见缓和"等话,就敷衍过去了。这是大乖于史实的!
    只要粗读一下《元史》对这段时期的记载,就会看到元之伐宋,其对宋廷、宋将、宋臣、宋军、家民乃至宋主的仁义宽厚,皆昭然于史册。
    太宗、宪宗时期,蒙元与南宋时战时和。世祖(忽必烈)即汗位后,便派信使与宋正式议和,宋都督贾似道却长期扣押元使。中统二年( 1261)秋,元才举兵伐宋,在诏书中曰:"来之礼遂绝,侵扰之暴不已。彼尝以衣冠礼乐之国自居,理当如是乎?曲直之分,灼然可见。"遂兴水陆问罪之师。元军收江南前,世祖谆谆告诫伯颜元帅:"古之善取江南者,唯普彬一人。汝能不杀,是吾曹彬也。"曹彬是北宋初年的大将,曾任统帅灭南唐,以禁止将士杀掠闻名,故世祖让伯颜以其为榜样。伯颜果然不负世祖所望,他的《奉使收江南》诗:"剑指青山山欲裂,马饮长江江欲竭。精兵百万下江南,干戈不染生灵血。"将威武、仁义之师,写得何等气派!他不仅善遇而且善用降将,凡宋以城降者,皆承制加授官。水陆两军顺流东下,他以原来之襄阳守将吕文焕为前锋,宋沿江诸将多为吕氏兄弟子侄,或姻戚旧部,于是纷纷倒戈,望风而降。大军直趋临安(今杭州,当时为南宋都城),他"奉诏谕宋君臣,相率来附则赵氏族属可保无虞,宗庙悉许如故。"兵至临安北十五里,他"下令禁军士入城,违者以军法从事。遣吕文焕资黄榜安谕临安中外军民,俾安堵如故。时宋三司卫兵白昼杀人,张世杰部曲尤横间里,小民乘时剽杀。令下,民大悦"。一直效忠宋室的南宋诗人汪元量在其《湖州歌》中即云:"伯颜丞相吕将军,收了江南不杀人。"伯颜奉诏偕宋君臣北上,元朝封宋幼主赵显为瀛国公,世祖皇后厚遇宋太后全氏,以致全太后感激涕零。后来母子为僧尼,有地三百六十顷,特免征其租。从至元十三年至二十八年,十五年间,元对宋皇室的优待礼遇,与金俘北宋徽钦二帝,使受"系颈牵羊"之辱而囚死吉林,子孙近族,悉被杀戮,两者是多么明显的对比!他如元对宋新附民及流民的妥为安置,平江南后薄徭轻赋的种种措施,更不胜枚举。
    这一切,以朱先生搜集史料的功力而言,不会"视而不见",只是避而不谈,因为世祖在位的三十五年,恰是元杂剧的鼎盛时期,朱先生怎敢面对这样的事实呢!
    朱先生取其所需、避其所忌的实用主义,还表现在一味强调"汉人所受的迫害"。从中统四年到至元三十年,朱先生仔细搜寻限制汉人兵器、田猎等的禁令,共得七条,又从《刑法志》中勉强凑得三条,然后-一列出,这是其在论元剧的两文里引用《元史》纪、志最集中的地方。至于这些禁令的背景,朱先生却不交代。史载中统三年平息汉人军阀李嬗叛乱,始禁民间私藏军器;后由于江南豪右恣事,方严江南兵器之禁。这本是稳固统治、安定社会的必要措施,虽有民族压迫的成分,但主要则是起到促进和巩固大一统的积极作用。而且有元一代所发之禁令,种类颇多,涉及维护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就以朱先生重点举出的世祖期间来看,笔者略作翻检,计有:禁伤禾稼者(中统三年正月、中统四年七月、至元十四年七月),禁屠宰马牛者(中统三年十二月、至元三年十。月、至元件八年七月),禁民间赌博者(至元十二年二月),禁以良为娼者(至元十三年十月),"禁内外百官受人馈酒食者,没其家资之半"(至元甘六年十月)等。尤以禁略猎者为多,其中既有禁京辎略猎(中统三年十月、至元十年九月),禁上都淄内捕猎(至元元年十月);也有禁伯颜察儿诸峪寨捕猎(至元十六年六月),禁盖都等处略猎(至元十六年三月、十九年三月、甘八年十月),禁高丽、全罗等处田猎扰民(至元十八年五月),禁宣德府田猎(至元件八年九月),以及敕禽兽字孕时无略猎(至元甘三年十一月)等。对于兵器略猎,有禁也有弛,如"诏弛河南沿边军器之禁"(中统四年七月)、"敕自七月至十一月终听捕猎,余月禁之"(至元九年十月)、"辽东饥,弛猎禁"(至元十年九月)、"弛北京、义、锦等处猎禁"(至元十二年十月)等。上述禁令大多是泛指的。还有些禁令是兼指的,如"申禁民家兵器及蒙古军扰民者"(中统四年正月),"禁蒙古、汉军诸人煎贩私盐"(中统一四年七月)、"禁诸奥鲁及汉人持弓矢" 等。有的则是专指的,如"敕商州民就戍本州,毋禁弓矢"(中统四年五月)、"虽汉人并毋禁弓矢"(至元甘三年十月)等。凡此种种,灵活多样。朱先生俱不征引,只罗列几条限制汉人的禁令,以为找到了真凭实据,实际并不符合整体与大局,不过是由于民族偏见而有意剪裁历史。
    至于《元史·刑法志》,名目更其繁多,规定更为细致,几乎无所不包。即以禁兵器而言,首禁的就是"诸郡县达鲁花赤及诸投下,擅造军器者",前者(达鲁花赤)指元之地方行政长官,后者(投下)乃元之封地、采邑。再以铁法之规定而言,朱先生故意略去"凡私铁农器锅釜刀镰斧杖及破坏生熟铁器,不在禁限"。却抓住"江南铁货及生熟铁器,不得于淮、汉以北贩卖,违者以私铁论"而大作文章。说什么"在淮汉以北,不论生熟铁器,有引与否一切不得贩卖,于是在大都附近数千里之内,成为绝对的安全地带(请注意:又不是先前所渲染的"活地狱"了!--引者)。我们也许从蒙古人为文化较低的民族,但是他们防制汉人;的计划,不能不算周密了"。而《世祖本纪》中明明记着:"以礼部尚书马月合乃兼领领州、光化互市,及领已括户三千,兴煽铁冶,岁输铁一百三万七千斤,就铸农器二十万事,易粟四万石输官。河南随处城邑市铁之家,令仍旧鼓铸。"(中统四年五月)。"颖州"即今安徽阜阳,与河南皆在"淮汉以北"。这样一作对照,朱先生夸大其辞的用心,不是显而易见吗?
    朱先生还愤愤于达鲁花赤"凡是不通汉语的都做得,通汉语的都做不得"。这就牵涉到几乎成为流行说法的元代"人分四等"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元代官方文献并无人分等级的记载,色目人、汉人、南人是按征服次序排列的,既没有看成一个民族,也没有划分什么阶级。由于征服的先后,差别是有的,但远不像朱先生所有意扩大的什么"民族间的裂痕"。连元朝的右丞相还有一个是汉人呢,那地位岂是各级达鲁花赤可比!
    若问朱先生为何要这样取其所需、避其所忌、剪裁拼凑历史?简单的回答是:非如此,不能推出他的"结论"。
    朱先生在叙述所谓产生元杂剧的时代背景之后,总括出两段文字,代表了其对蒙元时代及元杂剧的总看法,特分录于后,以便"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朱先生是这样总括蒙元时代的。
    "从种种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奇斡温氏(成吉思汗的姓--引者)一朝怎样地统治中国。在这里不是以一姓统治万民,而是以一个民族统治另一个民族,在胜利的时候,他们是加紧地虏掠、屠杀,直到失败的时候,他们退出长城,度原来的游牧生活。在"中国历史里,元代可以算是黑暗时期中最黑暗的一幕"。
    这就是朱先生"所得的"一个"结果"--一个由剪裁拼凑历史而推出的荒谬结论--完全抹煞蒙元时代的历史地位和功绩。
    所谓"不是以一姓统治万民",是指蒙元不同于以往汉族统治者的王朝,意在强调民族压迫,即所谓"以一个民族统治另一个民族",而"一个"与"另一个",无非是指蒙与汉,这不符"合元代统治的实际。元代是以蒙古贵族为首,联合诸民族上层,尤其是汉族地主为多数的政权体制,并非单一民族的统治,其性质与历代封建王朝一样,依然是皇权政治。
    十三世纪初(1206)铁木真即大汗位,"诸王群臣共上尊号曰成吉思皇帝"。不久,"肆行暴虐"的金章宗崩,卫绍王嗣金主之位,派使者下诏给成吉思汗"传言当拜受"。成吉思汗速南面而唾曰:"我谓中原皇帝是天上人做,此等庸懦亦为之耶,何以拜为!"遂与金绝交。这是伐金前一年的事,反映出这位"天之骄子"对天子(中原皇帝)的看法。1260年,"思大有为于天下"的忽必烈即汗位,建元"中统",意即中原正统。这是伐宋前一年的事,表明了他要做中国正统皇帝的想法。可见,十三世纪元代的大一统乃势所必然,正所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成吉思汗、忽必烈与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一样,都录中华民族历史上的杰出人物。
    蒙元封建大帝国的势力之强,声威之大,超过中国历史上的任何盛世,我国地方行省的建制,即始于元代。并入这个封建大帝国的兄弟民族,比以往任何朝代都多。特别是忽必烈■■期间,加强各民族的往来,西北移往中原,南汉人北来,蒙古、色目人南迁,各族杂居通婚,促进民族间的大融合及经济与文化的大交流。元代的大一统,对加速我国自周秦以来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建树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半个多世纪以前,元史学家李思纯先生就曾盛赞元代:"辟汉唐以来未有之新天地","且以亚洲有色人种,震烁西欧,亦为吾东方民族足以自豪之历史"。如今,何止东方,"蒙古学"已成为一门国际性的学问。笔者想,研究"蒙古学"的中外专家学者们,绝不会因为那是黑暗的深渊(即朱先生所谓"最黑暗的时期")而潜心坠入吧?大凡成为一门国际性的学问,必因其有足以汲取的独特经验和教训。即以元代统治者的失败而论,也主要是由于内江(内因是变化的根据),特别是元后期四十余年皇位之争,愈演愈烈。1368年元顺帝退出大都,归往漠北。这个保有余势的政权,并不象某些汉族统治者的王朝那样偏安(如朱先生所言什么"度原来的游牧生活"),1449年的"土木堡之役"竟至俘获明英宗达一年之久,其生命力几与明朝相始终,故有些文学家将其称为"北元"政权。当然,元朝与其他重要封建王朝一样,有其光明面,也有其黑暗面。但如果不是戴上民族偏见的"墨镜",又怎能像朱先生所说的"在中国历史里,元代可以算是黑暗时期中最黑暗的一幕"呢!
    朱先生对元杂剧随之也有一段总括性的文字:
    "但是在这段最黑暗的时期中,全部的元人杂剧出来了,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永恒的光辉,除了李直夫系女真人外,其余全是汉人,他们的努力值得后人无穷的钦慕。可是假如我们认为元代杂剧是因为元人与西方交通,才能发达,固然是与史实不合;万一认为是因为元代国势大盛,才能有这样伟大的戏剧,也与事实违反。在元人杂剧里,我们所看到的,是被征服民族的血泪。有些是由痛苦而感到麻木,由麻木而产生颓废,由颓废而追求享乐,享乐是享乐了,可是在欢愉的眼角里仍萦着悲惨的泪颗;但是有些毕竟是痛苦,是呼号,是在无可希冀之中想望解放的方法"。
    这是朱先生在抹煞元代的历史地位和功绩的同时,"所得的"又一个"结果"。表面看来,这个"结果"表述得挺有感情色彩,但由于这种感情仍是出于狭隘的民族偏见,所以又显得相当蹩脚,"但是"一转,已经转得够生硬了,"可是"再一转,索性就武断地作结论了。这是因为朱先生遇到了麻烦--既要否定元代(朱先生"所得的"前一个"结果"),又要肯定元代的杂剧(朱先生所强调的是,这几乎全是汉人努力的结果),还要从元杂剧中来"证明"其对元代否定的"正确"。如此,怎能自圆其说呢?只有靠主观武断来硬性解释了--所谓元杂剧"是被征服民族的血泪"云云、因此,仔细追究一下,这里正是朱先生对"元杂剧及其时代"扭曲的关键所在。就中涉及两大问题:元杂剧兴盛的客观条件;元杂剧本身的丰富内涵。"
    元杂剧的兴盛,成为一代文学的主要特色。"全部的元人杂剧",据傅惜华先生的《元代杂剧全目》,共著录了七百三十七种。其中包括元人杂剧作品五百五十种,元明之间无名氏作品一百八十七种。仅臧普叔的《元曲选》也有近百种,这样的有情节、有人物、有说有唱的戏曲大繁荣,竟出现在朱先生所谓"最黑暗的时期",换言之,就是元代社会最黑暗才造成元代杂剧大兴盛,这连基本的事理都不通!(经历过"史无前例"时期的人们,都知道"大乱"中那个"旗手"培植的戏,只赶上元杂剧一个小小的零头。--这算题外话。)稍有头脑的人,大概谁也不会接受朱先生的这一谬说,就连朱先生自己也觉得心虚,所以马上一转,急于封住人口,"假如认为"不行,连"万一认为"也不许,他不仅把"元人与西方交通"排除在元杂剧发达的条件之外,甚至将"元代国势大盛"与元杂剧的繁荣对立起来。如此之性急,如此之专横,恰好透露出消息:这才是问题的要害!或曰,这正是元杂剧兴盛的重要客观条件。
    史载元代的驿站(当时称站赤)呈网络系统,规模极大,能供欧亚两洲交通。元代与西方交通发生连锁反应;西方的旅行家、探险家、商人、使者和传教士等纷纷东来,我们文明古国的几大发明也陆续传入欧洲。法国历史学家这样评论:"从蒙古人的传播文化一点说,差不多和罗马人传播文化一样有益。对于世界的贡献,只有好望角的发现和美洲的发现,才能够在这一点上与之比拟"。
    元代中西交通的发达,王朝势力的强盛,使世人惊羡不已。仅从三位来元朝的外国人眼里所看到的当时的中国,就可证明。(外国人没有"大汉族主义",也没有所谓"大蒙古主义",总还是比较客观的吧。)意大利威尼斯人马可·波罗是在南宋王朝上表降元的前一年(1275)抵达元上都的,直至1291年才启程离元,旅居中国达十七年之久,并曾在元廷供职(任枢密副使等),出使各地,亲睹忽必烈的治绩。他在游记中,记载当时元大都(今北京)的盛况日:"外国巨价异物及百物之输入此城者,世界诸城无能与比。"……百物输入之众,有如川流之不息"。"至所有珍宝之数,更非世界上任何城市可比。"从中可以看出,元代对外开放的气魄及一派振兴的景象。过了廿五年(1316),另一位意大利旅行家阿多利克来到中国,在他的《中国游记》里,记述元时杭州的富庶时,特意说明"可请威尼斯市甚多商人曾至该地者,证实其言不虚也。"又过了三十年(1346),摩洛哥旅行家伊本·拔图塔来到元朝,根据其口述记录而成的《游记》中,"对元朝的城市、商业、物产、风俗都有详细记载。对广州、泉州、杭州等城市的规模之大,商业之盛,大为赞叹。"这就是元一统前后七十余年,外国人眼里的一些中国实际!由于元代河运和海运的开通,除上述城市外,温州、庆元(今宁波)、直沽等都很繁华,直沽即今天津的前身,而上海县也正是元代才设立的。城市集中了大批的手工业者(元朝向有重视工匠技术的传统)、商人和居民,荟粹了众多的技艺人才,勾栏瓦舍星罗棋布,满足着广大市民阶层的各种文化需求。显然,城市的繁荣,市民的扩大,为元杂剧的兴盛创造了物质条件和群众基础。这里哪有什么"与史实不合""与事实违反"的地方呢?朱先生所谓元杂剧是"最黑暗的时期"之产物,实为荒唐至极!《中国通史》第七册(元代部分)明确指出:元杂剧"是宋金时代戏剧合乎规律的发展,是在城市经济的土壤中生长繁荣起来的。"
    元杂剧是市民的艺术,是雅俗共赏的艺术。自元夏伯和《青楼集》按其内容性质分为十类、明初朱权《太和正音谱》有"杂剧十二科"以来,出现多种多样的分类法,足见其题材之广泛,内涵之丰富。不仅有汉族杂剧作家,也有少数民族剧作家,确知的并非只李直夫(女真族,撰杂剧十二种),李直夫之前有石君宝(女真族,撰杂剧十种),李直夫之后有杨景贤(蒙古族,撰杂剧十八种)。就连元杂剧的创始人关汉卿等之族别,也在待考之列。关姓乃女真族一大姓,这些姑且不论。只就反映民族关系的作品而言,有的学者统计这类作品不到二十种,"真正从正面描写民族矛盾的又只有《汉宫秋》、《孟良盗骨》、《飞刀对箭》和《农袄车》四种,而表现民族融合趋势的作品则有十种左右。这是一个颇值得深思的问题。"表现民族融合趋势的十种左右作品,是关汉卿的《拜月亭》、《洞风月》,王实甫的《而春堂》,李直夫的《虎头牌》,石君宝的《紫云亭》,王仲文的《不认尸》,孙仲章的《勘头巾》,孟汉卿的《魔合罗》,无名氏的《村乐堂》、《货郎旦》等。这一状况,与蒙元时代空前的民族大融合--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主流,是相一致的。元杂剧兴起于北方,兴盛于元代统治的中心地带(当时称作"腹里",即今之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繁荣于元之一统前后。在这一时代背景中,特别是北方民族文化的交融,对元杂剧产生积极的影响,由于采用许多北方民族和民间的曲调及语汇,使元杂剧更具异采。应当说:元杂剧的繁荣兴盛是多民族共同创造的杰出成果。就连元杂剧一本四折的严整体式,有的学者也认为:"跟当时的政治形势关联特别大。自元世祖取中原到至元一统期中,元蒙在各方面都处在上升阶段,尤其元蒙疆域之大是史无前例的,我国向以汉、唐之盛而并称,论疆域之大仍比不过元代,实在需要有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来为这盛大而又能统一的政权服务。"如此说来,哪里有朱先生"所看到的"什么"是被征服民族的血泪"呢?
    正是在元杂剧兴盛的客观条件和元杂剧本身的丰富内涵,这两个关系元杂剧及其时代的重要问题上,朱先生急于封口,并且主观武断地下结论,反而露出马脚--朱先生后面的一连串文字及所使用的诸种手段,其源盖出于此。


以偏抵全的诸种手段


    关于元代的经济,朱先生用了一个刺眼的词--"经济侵略",并且只强调高利贷一端,显然是以偏概全。他这样写道:"在统治者的武力压迫以外,同时来了经济侵略,这样一边杀掠,一边榨取,汉人真走上了绝路。经济侵略多分是西方民族所做的事,蒙古人打到亚西、打到欧洲,带回来的就是这一批放高利贷的西方民族,在当时的记载里称为羊羔利。"
    首先,需要分辨一下被混淆了的概念。
    "高利贷"这种以贷放货币或实物的方式榨取高利的剥削活动,是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而产生的。自古就有中亚商人到蒙古草原贩卖商品,这批所谓旅蒙商、其诈骗牟取高利的手段越出越奇,以致一个烟嘴就可以换一匹马,是并不稀罕的事。而一般寺院的高利贷,则从魏晋六朝时期即已存在。可见,高利贷非始于元代。
    "羊羔利"是高利贷的一种。元代称回回为斡脱,称"羊羔利"为"斡脱钱",指回回人中的商贾经营高利贷的资本。从元宪宗时起,就屡加限制;太宗朝曾"诏以官物代还"羊羔息,更明令"凡假贷岁久,惟子本相伴而止。"但终元一代也未能禁止。身受这种高利贷剥削的是各族(自然包括蒙古族)人民,朱先生仅外汉人角度看,是只有民族观点而无阶级观点的表现。
    羊羔利的剥削活动和"典妻卖子的事",在元杂剧中都有反映。朱先生却对蒙古人口之被买卖,只字不提。元代蒙古人民及其子女不仅有被回回、汉人、南人典买为奴婢的,更有被当作商品贩卖的,卖到山东的多,甚至有被贩往印度(忻都)、及海外的。岂止蒙古百姓,连有些蒙古军士亦然。史载:"蒙古军在山东、河南者,往戍甘肃,跋涉万里,装槁鞍马之资,皆其自备,每行必敝田产,甚则卖妻子"。可见,元代也如其他封建王朝一样,主要的还是阶级压迫。
    其次,元时的色目人,大部分是归入我国西北版图的少数民族。元代沟通西北与中原的往来,规模远远超过人们称颂的汉唐通西域的"丝绸之路",所带来的积极成果,则是多方面的。举其大端者,如许多色目人会理财,元代统治者选择他们从中央至地方掌管财权、实施税收(历代向有国税,不可均视为剥削,自然收税可开源,也会有截流的事)、发展商业,密切了西北与中原各地的经贸联系;西域的特产--葡萄、瓜果、棉花等,也是元代才大批传入内地而广为种植的。色目人的手工业很发达,尤其是制毯业,因此元时在河西"置织毛段匠提举司",专门管理毛纺品的生产。此外,畏吾儿人鲁明善所撰之《农桑衣食撮要》成书于元仁宗延祛元年,详述各族农民十二月令的农事活动及农作物培植经验,"可谓能以民事讲求实用者",对元代农业生产的发展与提高,作用颇大。随着经济交流而来的,是加强了西北各民族的文化与中原文化之相互影响。元代礼部下设的仪凤司即"掌汉人、回回、河西三色细乐",足见西域音乐之盛;由于对汉文化年深日久的儒染,西域还出现许多著名的诗人、散曲家、书法家,雍古部人马祖常,畏吾儿族贯云石(酸斋),康里部人暧资,唐兀氏余阙,葛逻禄氏乃贤,回回族丁鹤年等,皆其中之佼佼者,以致清代王士祯称赞:"元代文章极盛,色目人著作者尤多。"《元诗选》的编者清人顾闹立更谓:"有元之兴,西北子弟尽为横经。涵养既深,异才并出。"
    凡此西北诸民族对发展元代经济与文化的贡献,岂是朱先生用"放高利贷"所可抹煞的呢?
    再次,元代的整个社会经济状况,笔者未作全面研究,仅从《元史·世祖本纪》、《元典章》等有关"重农"的记载来看,忽必烈未即帝位,就以"姚枢为劝农使"(甲寅岁),即位后,命"不得擅兴不急之役,妨夺农时"(中统三年),置常平仓、义仓平抑谷价、储粮于民、以备荒年(至元六年),定五十家为一村社,社长听民自选(至元七年),诏大司农司"务要农事有成"(至元十年),谕"凡有灾伤,过时不申,及按察司不即行视者,皆罪之"(至元二十年),立"屯田法"(至元甘一年),颁《农桑辑要》一书于诸路(至元甘三年)等等,采取许多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有力措施,取得相当显著的效果。
    古人云:民以食为天。现就元代的垦荒、屯田、赈灾、济贫略举数例以明之。
    元代大面积的开垦荒地,分地给无地或少地的贫民与农民,在元朝的法令中有明文规定:"凡荒闲之地,悉以付民,先给贫者,次及余户。"并且官给牛、驴和种子。《元典章》专有"荒田开耕三年收税"及免税免差役等条款。
    元代大规模的屯田,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是分军屯戍,"以资军饷。"并且发军(或军民)同筑堤堰,疏通河渠,以利屯田,以溉民田,实为"养兵息民之要道","由是而天下无不可屯之兵,无不可耕之地矣。"
    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本是"靠天"的,所以《元史》如实地记录水、旱、风、火、虫、雹、霜及地震等天灾,毫不隐瞒,这正是其可贵之处。更为可贵的是,《元史》对赈灾的各种措施,逐月逐年也均有实录,或赈米粮,或发钱钞,或免税减税,或拨给农具,或"量减军响",以纡民力。元世祖的态度一直很明确:中统元年即位诏书日:"务施实德,不尚虚文";至元改元诏书则曰:"拯民者莫如实惠"。甚至认为"饥民不救,储粮何为?"灾情"何待上闻,当速赈之!"据笔者数计,仅至元廿七年二月,一个月之间赈粮、发钞、免租等即有十四桩之多。如将《元史》本纪每年年求所记赈济数,作一总计,当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史载世祖至元年间,对鳏寡孤独残疾之人,"官给庐舍、薪米"。即使是岁输的金银珠宝,"也诏贮之以待贫乏者。""回回勃可马合谋沙等献大珠,邀价钞数万锭。帝日:’珠何为!当留是钱以调贫者。’"
    从垦荒、屯田到赈灾、济贫,不难看出元代统治者尚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也表明元之治世府库仓廪之殷实。《元史·食货志》云:世祖立法,"于凶荒则有赈恤,大率以亲亲爱民为重,而尤倦倦于农桑一事,可谓知理财之本者矣,""故终世祖之世,家给人足"。如果按朱先生所说"汉人真走上了绝路",那么试问:大部分是汉人的元杂剧作家和演员们,能否在饥肠饥肠辘辘中编剧、演剧呢?人们又怎能饿着肚皮去买票看戏、听戏呢?这岂不成了大笑话!
     关于元代经济的全貌,笔者请有兴趣的读者翻阅一下李坤先生的《元代社会经济史稿》,在这部四十余万字的专著里,对元代的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商业、海外贸易、交通运输、货币等,均有详细的介绍。李先生在"前言"中写道:"依据史实,元朝取代宋朝不是什么’历史的倒退’,也谈不上什么’中国经济濒于毁灭’,而是历史的进步,元代的社会经济和科学文化是有重大发展和贡献的。"笔者看到,其中属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之"最"和在当时的世界经济中居领先地位的,就有近二十处之多!(现附这些地方的原书页码,以利翻检: P85、197、198、218、219、251、279、314、328、332、345、359、360、370、407、40B等。)这部专著出版后,据说有些人曾怀疑李先生是蒙古人。换句话说,凡是讲些元代好的方面的,就是蒙古人,这真不知是何种逻辑?笔者声明;本人虽不是蒙古族,但还懂得戏剧艺术也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这个基本原理,离开元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哪里还会有元代杂剧的兴盛可言呢?元杂剧中,不仅有对高利贷的反映,也有村野风情、塞北景象、南天水国、小康人家、经商贸易乃至货币交换等的描绘,笔者拟于下篇作具体评述。
     主编《元朝史》的韩儒林先生在六十年代初就曾指出:"成吉思汗把东到太平洋西到里海间的疆界都扫除了。就当时的世界讲,中国是经济文化最发展的地区之一。就中国讲,中原的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又最高"。"成吉思汗所建立的王朝,就中国的全部历史看,社会经济究竟是发展了呢?还是衰退了呢?有些大汉族主义历史家心中横着少数民族做中国皇帝的时代必为黑暗时代的偏见,抓住一些符合自己需要的史料,加以夸张和普及,就把那个时代渲染成了人间地狱。例如有人爱用’贫极江南,富称塞北’两句话来描写元代的社会,难道’每一年有收二三十万石租子的、占着二三千户佃户’的江南大地主,也是穷到极点,典儿卖女的蒙古人,也是富得堪称么?若认为汉唐有文景之治、开元盛世是理所当然,在少数民族做皇帝的元代,阶级矛盾就一定不能缓和,不可能出现’治世’,这是什么逻辑呢?"朱先生虽不是历史家,却正是这种逻辑的典型运用者。朱先生心里横着元代是中国历史里"最黑暗的时期"的极端偏见,抓住高利贷来代替整个元代的经济,并夸张成是什么"经济侵略",这种以偏概全的妄说,不是别有用心,也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对于元代的吏治(朱文有时也用为政治),朱先生竟断言元朝"当然谈不上吏治,而元代史治之坏也确为二十四史中所仅见。"这同样是极为偏颇的。远的且不比,就与金朝,与"直把杭州作卞州"的南来略加比照,它们皆为元所灭,吏治如何,当是很清楚的。
    《元史》对元之吏治,记载颇详,稍作概括也有两大特点:
    第一,元代的官吏是参用各民族的,其中多数是汉族。因为蒙古人不多,官员更少,连郡县也安排不全,只能说有些头头是还古人,色目人也不足以补缺,"一般行政官员中,汉、南人数目超过了蒙古、色目人。元朝政权,是十足的蒙汉地主联合政权"。因此,所谓"蒙古贵族统治",也是民族偏见的变相提法。
    据《元史·百富志》,从中央到地方,从宰相到翻译,元之文武官员,各族皆有,汉族居多。
    元廷三权分立--中书省理政务、枢密院秉兵柄、御史台司监察,除蒙古人外,曾任要职之各族官吏,不胜列举。以世祖朝为例,任右丞相的史天泽(汉族)、左丞相耶律铸(契丹族);平章政事(相当于贰丞相)之王文统(汉族)、赵壁(汉族)、赛典赤(回回族)、廉希贤(畏吾儿族)、阿合马(回回族);右丞之张惠、张文谦、卢世荣、崔或、何荣祖皆为汉族;左丞除排枢是契丹族,许衡、史枢、耿仁、郝份、吕师爱等,也皆为汉族;参知政事(略称"参政",约相当于今国务委员)之商挺、张鹏举、郭佑、贺胜等都是汉族,皆为元之名臣。
    元代任亲军都指挥使的汉、南人,就有近二十人。如吕文焕、贺仁杰、王庭、董文炳、李庭、贺推一、王伯胜、王通等,皆为元之武将。
    日本学者箭内亘从《元典章》(卷七)统计大德七年内外任官员,有品级的蒙古、色目官员数为6,782人,而有品级的汉人官员数为15,738人,占前者的二倍以上。至于无品级的,汉人则更占大半。
    可见,朱先生所谓"元代郡邑正官完全是蒙古人或色目人",也是与史实不符的。元代虽有以蒙古人为百官之长的定制,但实际上多有变例。朱先生还在元代官吏的"无给职"("无给制度")上作文章,所谓"无给制度",即无俸禄,成吉思汗时就曾实行,但其治下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而至元元年"新立条格"中已有"给俸禄"了,朱先生却说什么"一直到至元十三年或以后,州县官是无俸给的",有意推迟了起码十二年,以便为其所谓元代文武官员必然"掳掠""贪污"寻找"根据"。至于朱先生强调元代官长所谓"出身"不正的问题,认为"究竟胥吏进身的较之士人进身的差得多了"。差距何在呢?朱先生说:士人"诗书读得多了,爱国爱民的思想,多少总会渗入他的潜意识里,成为人生观的一部分"。这真是奇怪的逻辑。历代士进者有廉绩,也有贪绩,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不正是一些仕进官吏的贪绩吗?从各族中进选人才与科举进身,孰优孰劣呢?元代虽不能说"贤臣林立",仅据元朝苏天爵编撰之《国朝名臣事略》,即收有自木华黎至刘因四十六位的传记,其比例是蒙古、色自人十二位,汉人三十五位,几三倍于前者,于此可见一般。同时,元代绝无唐武则天时周兴、来俊臣之类的酷吏。元宫廷内有女官,因之元也无其他封建王朝宦官专权之流弊。
    第二,元代是重视吏治的,大体表现为以下诸点:
    戒骄逸。元宪宗即"不乐燕饮,不好侈靡"。史载"回骼献水精盆、珍珠伞等物,可值银三万余锭。帝日:’方今百姓疲弊,所急者钱尔。朕独有此何为。’却之"。其治军也颇严。"诸王塔察儿、附马帖里垓军过东平诸处,掠民羊冢。帝闻,遣使问罪。由是诸军无犯者"。其御群臣更严,尝谕旨日:"尔辈若得朕奖谕之言,即志气骄逸,志气骄逸,而灾祸有不随至者乎?尔辈其戒之。"世祖在宫中移种思俭草,也是教育官吏及后代不忘本之举。其曾谕右丞相安童(蒙古族)曰:"汝当尽心善治百姓,无使重困致乱,以为朕羞。"自励励人,溢于言表。
    立法规。如"定军官选格。立官吏赃罪法。""以公规、治民、御盗、理财等十事辑为一书,名日《至元新格》,命刻版颁行,使百司遵守。"又如,《元史·选举志》规定:凡选举守令,"以户口增、田野辟、词讼简、盗贼息、赋役均五事备者,为上选"。(见《诠法》上)再如,《元史·刑法志》有这样的禁令:"诸职官居见任,虽有善政,不许立碑,已立而犯赃污者毁之,无治状以虚誉立碑者毁之"。果然,即使是位至尚书右丞的桑哥,由于贪赃枉法事发,也补其"辅政碑"。
    重称职。元代统治者多以能否胜任委派官职。兹就至元年间《元史》所载略举凡例。至元十五年六月,元世祖曾对淮西宣慰使--西夏人昂吉儿说:"宰相明天道、察地理、尽人事,能兼此三者,乃为称职。尔纵有功,宰相非可觊者。回回人中阿合马才任宰相,阿里年少亦精敏,南人如吕文焕、范文虎率众来归,或可似相位处之"。至元十六年二月,中书省臣请以真定路达鲁花赤蒙古带为保定路达鲁花赤时,世祖曰:"此正人也,朕将别以大事付之"。至元廿三年四月,中书拟以要束木为平章政事,脱脱忽为参知政事。世祖有旨:"要束木小人。事朕方五年,授一理算官足矣。脱脱忽人奴之奴,令史、宣使才也。读卿等所进拟,令人耻之"。仅此数例,也可看出"世祖度量弘广,知人善任使"(《元史。世祖纪赞》),因之,政绩卓著。
    严强劾。至元五年,立御史台,以纠察百官为其职责,初期监察御史悉为汉人,收效颇明显。如:"隆兴府总管昔刺斡脱以盗用官钱罢"。(至元七年八月)"大名路达鲁花赤小铃部坐?赃伏诛,没其家。"(至元十三年正月)台臣劾阿老瓦丁"侵欺官钱,事犹未竟,今复授江淮参政,不可。"诏止其行。(至元十五年四月)"监察御史韩芮劾同知大都路总管府事舍里甫丁欧部民至死,诏杖之,免其官,仍籍没家资十之二。"(至元十五年八月)"御史台臣言:’失里伯之弟阿刺与王权府等俘掠良民,失里伯纵弗问。及遣御史椽诘问,不伏。’诏执而物之。"(至元十五年十月)"同知扬州总管府事董仲威坐赃罪,行台方按其事,仲威反诬行台官以他事。诏免仲威官,仍没其产十之二"。(至元十六年九月)麻阳县达鲁花赤武伯不花为劫掠新附人口之向导,"赦斩,……以所掠者还其民"。(同前)至元十九年十二月,元廷采纳御史中丞崔窈(汉官)的建议:"台臣于国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虽王公将相亦宜纠察。……初用汉人十六员,今用蒙古人十六员,相参巡历为宜。"此后汉蒙御史共同执行弹劾官吏的权力,黜贪吏、止骤升、汰冗官等屡见不鲜。
    明奖惩。赏罚分明也是元代重视吏治的具体措施。这里主要以在无担任过显要职务的两人(皆为回回族)为例。
赛典赤仕元数朝,由太祖朝的宿卫,而太宗、宪宗朝的达鲁花赤,至世祖朝的中书平章政事等,并先后出任陕西、云南等行省平章。元朝为褒奖其在陕的"政事修治"特"赐银五千两。"其在滇的政绩更是有口皆碑。赛典赤死于云南任上,"百姓巷哭",后又为其建庙(咸阳王庙),永志纪念。世祖令云南官吏 "尽守赛典赤成规,不得辄改。"
    同是回回族的阿合马,世祖朝任中书、尚书平章及左丞相,虽曾重用掌管财赋,但发现其"蠹国害民"之事,世祖曾"命穷治之"。后为益都千户王著等合谋杀之。王著等也伏诛,这是至元十九年三月的事。从四月起,即开始处理阿合马集团。共革、黜阿合马■人七百十四人,并"追治阿合马罪,剖棺戮其尸于通玄门外。"籍没其家产,"奴婢纵之为民"。撤其滥设之官府,诛其诸子及同■。"诏以阿合马罪恶颁告中外,见民间利病即与兴除之。"(上引俱见至元十九年四月至十一月史载--笔者)。至元廿一年十一月,右丞相安童、右丞卢世荣言:"阿合马专政时所用大小官员,例皆奏罢,其间岂无通才?宜择可用者仍用之。"于是,"诏依所言汰选,毋询私情。"元廷对阿合马集团的处理,既相当严厉,又能区别对待。(虽有政治背景,但其原则和方式,应肯定。)
    至元廿八年,对桑哥及其■羽使江淮之民愁怨载路,亦是或诛杀,或系狱,或释放。在推倒"桑哥辅政碑"后,就"词臣撰碑引谕失当"一事,世祖曰:"词臣何罪!使以誉桑哥为罪,则在廷诸臣,谁不誉之!朕亦尝誉之矣。"
    不兴文字之祸狱,却敢于严惩贪污之团伙,怎能如朱先生所言:元朝"当然谈不上吏治,而元代史治之坏也确为二十四史中所仅见"呢?
    元代(特别是前期)重视吏治的表现,还有"立登闻鼓院,许有冤者挝鼓以闻,"并且《刑法志》专有赏官吏平反冤狱的具体条款,等等。
    某些元杂剧对惩治贪官污吏的反映,与元代的吏治措施是一致的。即如关汉卿的名剧《窦娥冤》,根据关氏家亡以后南游的行止,及第四折窦天章上场诗中有云:"只因老夫廉能清正,节操坚刚,谢圣恩可怜,加老夫两淮提刑肃政廉访使之职,随处审囚刷卷,体察滥官污吏,容老夫先斩后奏。"查《元史·百官志》载:"至元廿八年,改按察司曰肃政廉访司。"故"剧本则写于至元廿八年(1291年)之后。这时正是阿合马、卢世荣、桑哥三大案件发生后不久。"故其唱词有:"从今后把金牌势剑从头摆,将滥官污吏都杀坏,与天子分忧,万民除害;"其尾声云:"今日个将文卷重行改正,方显得王家法不使民冤;"其题目曰:"秉鉴持衡廉访法。"自然,《窦》剧是现实生活与历史传说(邹衍下狱、东海孝妇等)的综合艺术表现。
    至于元代后期,主要由于统治集团内部倾轧日甚,而导致吏治不修,那是封建社会历朝末世的普遍现象,以朱先生之洞察力,在二十四史中该是不乏见的吧?
    朱先生为汉人抱不平的重点是儒士。围绕着元代士人的地位问题,朱文有一连串怪论。
    怪论始于两个宋之遗民谢枋得、郑思肖的谬说,所谓"元代有’一官二吏,九儒十丐’之说。"谢、郑二人的说法也不一,可见是编排的谎言(或曰发泄的牢骚)。郑氏云:"元制,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谢氏则云:"今世俗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七匠、七娼、九儒、十丐,后之者贱之也。"朱先生何以只取头尾,而略去中间呢?因有不利于其后面之叙述者。如朱先生强调元初"工匠占着特殊地位",而按谢氏的说法"七匠"则属于"后之者贱之也。"这些,说得刻薄一点,本是宋代遗民中不得志的儒土在变相地自己骂自己,朱先生却拾来当作为其民族偏见张目的依据。宋元之际的学者吴澄(与郑思肖基本同龄)在《赠何件德序》中即说:"曰官曰吏,靡有轻贱贵重之殊。今之官即昔之吏,今之交即后之官。官之与吏……每以字呼,不以势分相临也。"朱先生也明知"在元典章里,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却将这种无稽之谈引向更为荒谬的地步:"儒就是读书人,也是知识分子,向来是享有特殊地位的,可是蒙古人一来,特殊地位发生动摇,当然会引起剧烈的反感。"封建社会的知识阶层,何曾"向来是享有特殊地位的"?即使如唐之狂放不羁的李白又哪里比得上权倾朝野的高力上?
    元代统治者"崇尚实行,放斥浮辞,"征于《元史》记载,各族知识分子中的干练之士得以施展才能的大有人在。
    太祖朝,特别是太宗朝受到重用的契丹人耶律楚材,即为名儒。太宗三年(1231)被授为中书令,开元代统治者任用儒士之始。元好问曾向其举荐五十四位儒土,其中四十八人受任于以大都为中心的腹里。经耶律楚材等的建议,太宗九年( 1237)秋,"试诸路儒土,""得四千三十人。"以后又进行过多次考选。就中不少成为当朝或后世之重要人才。耶律楚材在发展元代的文化建设--如拣选人材、兴办学校、编集经史,以及恢复社会经济诸方面,建树颇多。史载其过世时,"蒙古诸人哭之如丧其亲戚,绝音乐数日。天下士大夫莫不涕泣相吊。"
    宪宗朝,尤其是世祖朝,儒土的作用更得到重视。朱先生却说什么"直到宪宗时候,儒者的地位还是很低,"根据只是宪宗问西夏人高智耀的一句话:"儒家何如巫医?"以下的对答,俱被删去:"(高)对日:’儒以纲常治天下,岂方技所得比。’帝日:’善。前未有以是告朕者。’诏复海内儒士徭役,无有所与"同样,朱文又说什么"世祖渡江的时候,儒生所受的虏掠仍与前无异,"其根据仍是断引《元史·高智耀传》中的话,去其前因,略其结果,就变成"士人是度着怎样悲惨的命运"了,这是朱先生惯用的手段。
    史载,世祖中统二年四月,不仅"诏军中所俘儒士听赎为民,"而且"命举文学才识可从政及茂才异等,列名上闻,以听攫用。"至元十年四月,"敕南儒为人掠卖者,官赎为民。"至元十二年七月,"诏遣使江南,授访儒、医、僧、道、阴阳人等。"至元十三年三月,"敕诸路儒户通文学者三千八百九十,并免其摇投。"至元廿五年十月,"诏免儒户杂谣。"等等。终元之世,豁免儒户差发,几成定例,对儒士实行优待政策。
    元一统前后,忽必烈改行汉法,浸兴文治。从对金遗民中通儒的厚遇,到对汉儒的重用,以及后来对南人中有才学者的攫用,可谓各民族人才济济。他们或为名臣,或为谋士,连"大元"国号的确定,首都"大都"的命名,及各种朝仪、制度的订立,甚至大都、上都(陪都)的营建,都是开国元勋刘秉忠等汉儒主持参与的。"忽必烈依靠汉人军阀和儒生的支持,取得帝位。""国有大政,进儒臣议之,此家法也。"
    世祖朝加强文治还有许多措施,如设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国子监--选送各族官员子弟入学,翻译汉文经籍--"四书"及《资治通鉴》等,重视天文历算--"造使分道寻访晷景、日月交食、历法,"修《地理志》,成浑天仪,始修辽、金、宋史及累朝实录,等等,都是培养儒生和发挥知识分子作用的有效途径。
    朱文却从一种奇特的逻辑出发,说什么"干戈稍定以后,本来是士人抬头的日子了,可是……士人还是处在不利的地位,"于是,专门从散曲、杂剧中搜寻所谓文人不满情绪的宣泄。高文秀的《淬范叔》搬演战国时范唯使于齐,为须贾大夫所谗,后到秦为相对须贾复仇的故事,朱文只引了一段唱词和一句道白,竟把一部历史剧说成是写元代儒土的现实。更滑稽的是,无名氏的《误入桃源》,朱权的《太和正音谱》已指出系明代王子一撰,朱先生也要把它位到马致远名下,并从这部演刘晨、阮肇迷入天台山遇仙女的故事中,引了一段刘晨归隐山林的唱词,就认为是 "-一道出"对于元代"当道的愤懑,"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朱先生就是这样将各种取材于历史事迹或笔记小说的杂剧,都生拉硬扯为针对元代的现实,特别是所谓儒士的不遇。
    朱先生为汉儒抱不平,尤以科举一事最甚。他写道;"延佑二年,科举复兴,士人进身之阶总算来了,但是连带地也来了科场的不平。"这里所谓"科场的不平",是指各族士人入选定额之相对均衡及考试内容的有所差别。实际上,这对提高少数民族士人的文化水平是有利的。元代诗人马祖常是这样描述的:"延佑初诏举进士三百人,会试春官五十人。或朔方、于阗国、大食、康里诸土之士,咸囊书案笔、联裳造庭而待于有司,于时可谓盛矣。"
    朱先生又端出《范张鸡黍》等杂剧,强调"元代科场之弊。"(本文第一节中即已驳过,兹不费。)使笔者不禁想到的是,朱先生文中曾引刘祁的话,慨叹金未"天兴之变,士大夫无一人死节者",与此恰成对比的是,赵翼在《廿二史额记》里著录"元末殉难者多进士",其中虽不全是汉人,但也可看出汉儒对元廷的一些态度。朱先生所云"蒙古人一来"儒土"特殊地位发生动摇,当然会引起剧烈的反感",大半只是想当然而且。更何况科举的流弊。历代皆然,岂独元代才有?元代停开科举七十余年,其间朝廷曾多次议论,均未恢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看到科举的弊端。世祖在位三十五年,重实务之才、经济之士,视科举之学为"诗赋空言",曾对许衡说:"卿言务实,科举虚诞,朕所不取。"成宗在位十三年,"垂拱而治","善于守成"。至元、大德近半个世纪,正是元杂剧的极盛期。元杂剧由盛转衰,恰在元代重开科举的前后,这一文化现象从王国维氏起即已开始重视,自然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问题。元代前期。对文化思想的统治相当宽松,历代王朝的禁书可谓多矣,而元所禁的只有三种--《西升经》、《列仙传》与《太上感应篇》;太祖在札撒(即法令)中就已规定:"一切宗教都应受到尊重,不能厚此薄彼。"于是,萨满教、喇嘛教、道教(全真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等诸教并行,信仰自由;封建伦理观念的束缚也比较松弛,凡此种种,均是元杂剧兴盛的时代文化氛围。科举的复活,与儒学的关系密切,吸引文人走科举进身的道路,这样,从事杂剧创作的作家素质下降,题材也多困于士人生活,加以杂剧的中心离开其发祥地--北方,衰落自不可避免。设若元从太宗九年以后继续开科取士,恐怕许多元杂剧大家都成为达官显宦,关汉卿也就绝然成不了"世界文化名人"。元杂剧的大家多出现于前期,表明停开科举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他们视野广阔,创作自主,共同开辟了通俗文学登上文学殿堂的新纪元,使元代文学乃至元以后我国文学的面貌大为改观,这才是他们的历史功绩。元仁宗恢复科举,并以宋之理学取士,明清承袭了近六百年,科举制度步步恶化,摧残消磨人才,窒息创造能力,对封建社会后期的消极影响日甚,直至本世纪初科举废而学校兴,除却遗老遗少,国人皆多称快。可见,元停开科举之效,与恢复科举之弊,都应重新审视。从整个元代历史来观照,大体以元仁宗重开科举不久为界,从前期的积极进取,转向后期的消极保守,这样看来,元代科举之停与复,究竟何为文化史与历史的进步,何为文化史与历史的倒退呢?所谓科举之弊,早已为元代治世时的统治者及一些有识之士,如董文忠、杨恭懿等辈所洞见,又何劳朱先生别有用意地赞此心思呢?


"胆大臆测"的主观比附


    朱先生最独特的"创造",还应当说是对元杂剧中"衙内"和所谓指示汉人"出路"的臆断。
    朱先生论元剧的两文虽时隔十四年,但对元杂剧里"衙内"的所指,只有一处改动,即前文臆测"’衙内’是当时的蒙古族兵官",而后文则径谓"’衙内’和’权豪势要之家’,--皆指当时蒙古军官"。这是因为朱先生执意要找出元杂剧中的"衙内"是一种什么官称,自然"兵官"不如"军官"来得便当了,但又觉得几个"衙内"怕还不够,所以更扩大化了。这与上节所述来之遗民谢、郑二氏编造谎言的方式,颇有类似之处。
    遍查《元史·百官志》并无什么"衙内",就连清代的官志中也没有,可见,少数民族无此官称。而在一些专文或专书里,对"衙内"已有或评或略、大体相同的说明,《辞源》、《辞海》中解释得更为明确。如《辞源》参阅《宋史》及清代俞推《茶香室四钞》六"衙内",释曰;"唐末宋初,藩镇相沿以亲子弟领衙内之职,……世俗相沿,遂呼贵家子弟为衙内。如《众讲传》中的高衙内,元人杂剧《陈州粜米》中的衙行内,《望江亭》中的杨衙内,均是。"
    朱先生从《水讲传》描写高俅螟岭之子高衙内调戏林冲的娘子一节,引出"可以看到’衙内’是怎样的一种人品,可是为什么叫做’衙内’,还是待考。"在元人杂剧里,"所看到的","是另外一种人的名称。"并且煞有介事地说:"认清了’衙内’的意义,连带地也可以给’高衙内’一种新的解释。"幸亏朱先生"-时也讲不清,"才没给"高衙内"以新的诠释,不然,连"高衙内"恐怕也是"蒙古军官"了。宋江与高俅的斗争,也早在什么"地主阶级内部这一派反对那一派的斗争"之前,就已上升为民族斗争了。《水游》之遭大劫难,实不为无因。-一这也是题外活。且看其对"衙内"的"新"释,带给元杂剧的小劫难吧。
    朱先生找出《望江亭中秋切归鲑》、《包待制智赚生金阁》、《包待制陈州莱米》、《黑旋风双献功》、《同乐院燕青博鱼》及《包待制智斩鲁斋郎》六种元杂剧,三种是演宋代包拯办案的戏,两种是演流传中的水游故事戏,一种是演寡妇智斗杨衙内,衙内终于被治罪的戏。大多是演宋代的事,而宋代本有衙内之职。这样的演宋事,写宋人,用宋之官称,正是顺理成章的。朱文却一步步地假设起来,由"可以假定’衙内’是一种官称,"到"可以更假定’衙内’是一种世袭的官称",再到"更可以假定’衙内’是一种世袭武官的官称",直到"更可知道’衙内’是怎样的一种有权有势,彻上彻下的世袭武职。"最后比附为:"’衙内’是当时的蒙古族兵官(后又改为蒙古军官),而’衙内’的行为,是蒙古族兵官对于异族的迫害。"这样的比附和强解,朱先生也有些忐忑不安,遂马上承认:"这确实是一个胆大的臆测,但是却有相当的根据"。
元代本无"衙内"之职,朱先生硬要拼凑什么"相当的根据。"其一就是武职世袭制。这种制度不始于元。元代军官承袭的措施与变化,《元史·兵志》等均有记载,兹略节引数则:
    "(至元)十五年正月,定军官承袭之制。凡军官之有功者升其秩,元(原)受之职,令他有功者居之,不得令子侄复代。 阵亡者始得承袭,病死者降一等。""凡进用武官:(至元) 二十四年,诏:诸求袭其父兄之职者,宜察其人而用之。凡旧臣勋阀及有战功者,其子弟当先任以小职,若果有能,则大用之。
    二十五年,……虽阵亡,其子弟无能,勿用。虽病故,其子弟果能,不必降等,于本等用之。"
    从中可以看出,元代对武官的承袭是较严格的,主要以是否有能力为依据。以致"江淮未附,将帅阙人"时,虽曾首用阿里海牙的儿子忽失海牙及南宋降将刘整的儿子刘该,但因他们"素不知兵,且缺人望,"遂被罢去。这些,与朱先生把元杂剧里的"衙内"和"权豪势要之家"臆测为"皆指当时蒙古军官",有何"相当"之处?
    朱先生所谓"相当的根据",其二、三、四是蒙古人有"打死人不偿命"和"打猎"的特权,及对汉人有诸禁令等。
    朱先生引出《元史·董文忠传》:"或告汉人殴伤国人,……帝怒,命杀以惩众。"以为是抓到了把柄,渲染道:"这是元代唯一的开明君主世祖所做的事,其余可想。"其实,用不着去想"其余",还是世祖,笔者也随举一例:"世祖谓宰臣曰:’朕或怒,有罪者使汝杀,汝勿杀,必迟回一二日乃复奏。’斯言也,虽古仁君,何以过之。"这是封建时代史家的感慨,不知朱先生对元代这位开明的君主,又当作何评论?
    《元史·刑法志》中是有处理蒙、汉人斗殴的不公平规定,但究属民事纠纷,这且不论。就说朱文首先点出的《望江亭》,剧中的杨衙内是宰相的公子,会吟诗填词、粘对作赋,娶寡妇为妾还要贴身织仆作媒人,结果丢了势剑金牌,以"夺人妻妾"之罪被斩首了,这与"蒙古军官"有何相干?
    朱先生归结道:"大规模的斗争固然论不上,连私人的斗殴,都受了法律的裁制,那么汉人所受的一切的危害,也可想见。因此’衙内’遂成为当时的祸祟,而不绝地以此种姿态,出现于彼时的舞台。"试看出现于那时舞台上的"衙内"们,都是何种姿态呢?几乎是一个腔调(什么"花花太岁为第一,浪子丧门世无对"),一种称呼(什么"小官"姓氏名谁),一副面孔("杨、庞、刘、白"等等面貌难分),一样行止(偷鸡摸狗,泼皮无赖),以元代杂剧家们那样生花的妙笔,却写出这般公式化、概念化的"衙内"形象,不恰好说明元代本无此官称,敷演的又多是前代的故事,所以"衙内"才成为这样一种刻板的模式!
    要之,朱先生认为"衙内"是"一种有权有势,彻上彻下的世袭武职",是指"当时蒙古军官"。既是朝廷命宫,总该有具体的职责吧?难道"每日价飞鹰走犬,街市闭行"(《鲁斋郎》)",便是他们的职责吗?吃喝嫖赌、无恶不作,能算是一种官职吗?朱先生想把唐宋时汉族的官称,套给元时的蒙古军官(按,蒙古军官是无虚衔的),怎么也是合不上的!或曰,西方有不管部部长,可与朱先生的"衙内"职位相称,其实,不管部是别的部不管的它都管,正是忙得很呢,"衙内"之流岂可胜任?--这是西方的事了,只当做玩笑而已。若是元代的蒙古军官,都成了元杂剧中"衙内"的模样,十三世纪的中国又如何能使欧亚为之震惊呢?!
    人们不禁要问:朱先生为什么这样苦心孤诣地四次"假定"元杂剧中"衙内"的"官称","胆大的臆测""是指当时蒙古军官",还搜寻出四个所谓"相当的根据"呢?朱先生下面的话,隐含着他的目的:"假如我们知道’衙内’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人物," 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元人杂剧对于当时的流离痛苦,几乎一字不载,好像整个的戏剧文学脱离了当日的时代"。原来如此这般下功夫"胆大的臆测",是为了弥补他所认为的元杂剧的"不足"。这显然不是元杂剧作家的本意,而是朱先生硬加上去的东西。
    也许是朱先生觉得臆测终究难以服人,或许是感到话说得尚不够明确,所以,在《说"衙内"》的结尾,又写了一段抢白的文字,现全录于下:
    "你也许要问为什么他们(指元杂剧作家--引者)要歪曲史实,把元代的时事,混着包公故事或水浒故事,为什么这些’衙内’都带上汉姓?那么我也问一声为什么。为什么在嫩江战役、松沪战役、长城战役里,我们还看到敌人的名字,但是在近代绥远战役里,我们只看到’某方’和□□,好像我们的军队,望空开仗,同张天师拿妖一样?在独立的国家,还有许多言不尽意的苦衷,何况当时这个手无寸铁,被征服的民族里的几位作家。《元史》卷一O五《刑法志》更有这样的一条:’诸乱制词曲为讥议者流!’可见当时统制文化的方法,是如何的严密,想来关汉卿等这几位作家,也许不愿意免费长途旅行吧(指被流放--引者)。这就是’衙内’们以这样的姿态出现于舞台的原故!"
    这段既是抢白,更是直白。它和盘托出朱先生视元代的蒙古人为敌人,视蒙元时代为亡国时期,视蒙古军队与侵华日军一样,基于此,低毁蒙古族,才正是"胆大臆测"元杂剧中"衙内"之所指的根本用心!
    朱先生敌视元之大一统,所以在文中称元好问等觐见元世祖,"请世祖为儒教大宗师"等,为"摇尾乞怜";骂童文用是"鼎鼎有名的汉?";就连《鲁斋郎》里的张吐,朱先生也"算是不抵抗主义者"。
    凡此诸端,哪里是在研究什么元杂剧及其时代,分明是借歪曲元杂剧等来糟蹋作为中国历史重要组成部分的元代历史!
    朱先生在其论元剧的两文中,还有一个"臆测",--就是竟然三次强调包公戏和水浒戏是"杂剧作家指示"汉人的"两条出路"--所谓去开封府和上梁山泊。
    这是前人所未道及的,朱先生可谓"独具慧眼",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元剧研究领域中由于受"左"的影响,侧重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反映与分析,对这两类元剧的评价呈越拔越高、解释是越来越奇的趋势,朱先生实为先导。
对于朱先生的这一"臆测"起码有三点应予辩驳,即元杂剧的继承性、现实性与娱乐性。 
    朱文在肯定"梁山泊和开封府是两条路"之后,随即作了如下解释:"关于开封府的有许多以包公为中心的杂剧,其后演变为《包公案》;关于梁山泊的许多以梁山好汉为中心的杂剧,其后演变为《水浒传》。"
    这样的解释,显然切断了这两类杂剧题材的源头。水游故事。早在北宋宋江等人起义失败的同时,就已开始在民间流传。南宋罗烨在《醉翁谈录·小说开辟》中,记载当时说书的题目已有梁山一些人物的条目和绰号。宋末元初的画家龚开作《宋江三十六人赞》,并在《序》中说:"宋江事见于街谈巷语。"宋元间讲史人的底本--平话《大宋宣和造事》,比较详细地记载了宋江等人的故事,不仅已粗具后来《水讲传》的规模,并保留了受招安、征方腊等情节。这些,自然是元杂剧水浒戏取材的主要来源。同样,包公故事在宋代既已盛传人口,所谓"关节不到,阎罗包老。"宋代"说话有四家"其中就有"说公案。"而"宋人之最著者,曰包龙图,几于妇竖皆知。"包公的传奇故事,自然也成为元杂剧包公戏取材的主要来源。

    宋金以来,包拯、王储然等几乎成了清官的化身或代名词。元时就经常为人们使用,连许衡上元世祖的奏疏里,都有包拯的选事(见《防欺》条),"难道这也是在"为汉人指示出路"吗?有关包公断案的民间传说,大都收入明代无名氏所作《包公案》(又名《龙图公案》),后来清代的公案小说"凡写到关于断狱的部分,什么大都利用《龙图公案》来改头换面的写进去。"这种文学现象表明,我国的戏曲与小说同源于说唱文学。因之互为影响,不仅题材可以互相借用,甚至同一题材,也可编成好几种戏剧。"此种情形构成了我们民族戏曲艺术的一种传统。比如莺莺与张生的西厢故事,宋江和鲁智深、燕青、李逵的水浒故事,以及包公的断案故事都构成了序列。它们都是宋元杂剧院本和明清传奇中屡见不鲜的题材"。于此可见,朱先生切断元杂剧中包公戏、水浒戏的源头是有意为之的,其意在割断这两类元杂剧题材的继承性,强调所谓"现实性"--为汉人"指示出路"云云。否则,明白源和流,怎能有在元代为汉人"指示出路"的作用呢?朱先生又怎能随心所欲地曲解这两类元杂剧呢?比如,包待制对鲁斋郎的机智处理,就被朱先生说成是什么"在这里我们所看到的,并不是包待制或者作家的幼稚,而是当时蒙古族兵官的不易处制",等等。难怪后来有人认为"鲁斋郎是民族敌人的化身",包拯解决的是"民族矛盾"。甚至有人说《赵氏孤儿》是在影射赵宋,反抗蒙元。关汉卿是以窦蛾的"贞节观念"暗喻"民族气节",而蔡婆要改嫁是"变节降敌"的行为,大概就差说张驴儿父子也是"民族敌人"了。对元杂剧的解释,竟能闹到如此荒唐的地步!又比如,朱先生从水浒戏里得出的结论是什么"当时的绿林,成为民众的武力,而蒙古族的军队,实际成为当日的强盗"云云。"强盗"能一统偌大的元王朝,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按朱先生等人的理解(或曰想像)则是:元杂剧前期的作家们,在关汉卿的率领下,于元之腹里"陈古刺今"--揭露民族压迫,指示汉人出路,与元统治者大唱对台戏,遂使杂剧繁荣,可为一代文学之代表。这真可谓新"天方夜谭"了。关汉卿之所以成为"世界文化名人",并不是什么民族斗争的代言人,"关、王、白、马"哪一个是与结束分裂、一统中国的元政府对着干的呢?他们都是戏剧大师、一流的戏曲家,才为时人及后人所敬重。
    还有一点需要辨明的是,元杂剧大多取材于历史故事或民间传说(直接取材于现实的是极少数),其娱乐作用是很明显的。元末钟嗣成在《录鬼簿》卷下即云。"移宫换羽,搜奇索怪,而以文章为戏玩。"王国维论及《元剧之文章》时指出:"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盖元剧之作者,其人均非有名位学问也;其作剧也,非有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之意也。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日本学者吉川幸次郎也认为:"中国近世的戏剧,自宋以来,是随着民间势力的抬头,当作一种娱乐而产生的。元杂剧以平民为主要听众,其道理也不外乎此。"近来,又看到今人颇有见地的论述:"入主中土的各少数民族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未能将文艺置于政治、道德的有效统辖之下,各种歌舞游乐活动基本是任其自然,很少受到礼法方面的限制。这样一来,民族融合初期的文学便由传统的政治功用型、道德效应型向娱乐型转化,由此引起文学的变革。词曲、变文、小说、戏剧在其开始阶段具有很强的娱乐性,是适应民族融合需要而产生的。"
    各族听众、观众,是为了消遣娱乐、增长见识,才一次花二百钱买票看戏、听戏的。如果从民族融合的背景,从市民阶层的趣味,从戏剧创作的角度,去观察元杂剧,我们看到,元前期正值北方各民族大融合的时期,随着城市经济的空前繁荣,城乡文化的空前活跃,才绽开灿烂的戏剧之花。即使如朱先生所有意强调的包公戏和水浒戏,其作者也大多活动于这个时期,他们为了增强杂剧的市井气息,偶尔误植些事情发生的年代与人物(所谓移花接木),也是增添幽默感、增强娱乐性的一种艺术手段,哪里有什么为汉人"指示出路"的意向呢?这完全是朱先生的臆测罢了。
    实际上,朱先生对自己的"臆测"也是心虚的,而对所谓杂剧作家指示的"出路"也是不满的,且听他的两段自白:
    "假如我的臆测不错,那么元人杂剧,对于当时的民族迫害,确有适当的叙述(即所谓"衙内"的行为--引者),而且对于当时汉人的出路,也确有相当的指示(即所谓"梁山泊和开封府"--引者),纵使这两条出路,实际上都够不上什么出路。
    "这两条出路,在整个的民族复兴的途径上,是没有关系的。我们的艰难多着呢,从贞佑南渡起( 1214)一直要等到顺帝至正十五年(1355)韩林儿称帝(笔者按:韩林儿建国号来,又号小明王,1366年朱元漳令部将在瓜步将其沉江溺死),朱元漳起兵,经过了一百四十一年的大黑暗,才算得了复兴的曙光,但是在这段大黑暗中间,文学家是不断地--纵使微弱地--透露了他们的呼声。"
    朱先生把他的心虚和不满,表述得如此清楚,如此赤裸!原来心虚不是因为"臆测"的荒诞,而不满则是因为杂剧作家的"呼声""微弱"。在朱先生的心目中,什么才是呼声强烈,什么才算真正"出路"呢?那就是推翻元的一统,恢复汉的"正统"。所以他才用"复兴的曙光"来礼赞朱元漳。这已不是什么将文学等同于所谓的政治,等同于所谓的历史,而是以大汉族主义的偏见,来要求文学,来苛求作家,来代替学术研究的一种典型表现。朱先生在元剧研究中的民族偏见,只能表明:对产生元杂剧时代的错误认识,必然导致对元杂剧丰富内容和社会作用的严重歪曲。


"微言大义"的经学衣钵


    朱先生在其两论元剧的最后一节里,交代并传授了他的"读元杂剧法",从中更能看清其所坚持的观念和所运用的方法。
    朱先生好像不是"一般人",所以他说:"一般人读元杂剧,常常给他一种过分的推崇,认为这是戏剧中的标准作品,……。其实论到元人杂剧,在组织上,在结构上,大都不及后代的作品。在这里所看到的止是一种特有的趣味、新鲜的生气和一股初生之犊不畏虎的姿态。"
    实际上朱先生忘却了自己在前文中从民族偏见的角度,就曾说过元人杂剧"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永恒的光辉",杂剧作家们的努力"值得后人无穷的钦慕",以及"伟大的戏剧"等等,已够推崇备至了。现在反过来指责"一般人""过分的推崇",真可谓反覆其手,任意为之。(朱先生文中前后矛盾处不少,限干笔者上篇重点之所在。故不-一指出了。)元杂剧大多在一本四折中搬演一个故事,组织严密,内容充实,较后世许多戏剧结构的松散,好得多了。即以爱情题材的杂剧而言,其摒弃男女之大防,表现感情的真挚大胆,安排关目的巧妙精细,均为后代所不及。至于五本二十一折(仍为一本四折之扩展)的《西厢记》杂剧,结构之完整,文辞之华美,特别是主题之表现--在爱情与功名的选择上首先是前者,这只有在元前期的时代氛围中才能臻于成熟,更为后世戏剧难以企及。朱先生所言"特有的趣味、新鲜的生气",如果是从反映市井生活的角度,那还是看得对的(可惜朱先生不是这样看的)。而什么"初生之犊不畏虎的姿态",则是别有所指,姑且置之不论。因此,我们先说朱先生好像不是"一般人"。
    但朱先生毕竟不是一般人,这从他独特的"读元杂剧法"中可以证明。
    朱氏"读元杂剧法"围绕元杂剧产生的时代,要点有三:一曰,不可"忘去了杂剧后面的时代";二曰,"应当显然地看到时代的阴影";三曰,"应当晓得"剧中的"寄托",举一反三,"晦之时义,不亦大哉"。简言之,微言大义、搞影射学而已。
    朱先生说:"现代人读元杂剧,只看到这是戏剧,而忘去了杂剧后面的时代,忘去了这是在民族压迫之下写出来的东西"。这真是朱先生的"独到"之处,暴露出他没有阶级观点,只有民族偏见。所以,他强调元杂剧"字里行间,到处流露了痛苦和呼号,这一点却没有受到现代人的注意。"(笔者按,这一点已与朱先生前文所说的什么"有些毕竟是痛苦,是呼号",是"微弱地""呼声"等,在程度上有很大的不同。)朱先生再三提醒(朱文已两次提及过):"我们要知道假使不是这样,那么在蒙古统治者虏掠残杀、居民十不余一的情形之下,当时流行于一般社会的杂剧,对于这种严重的情势,一些影子都没有留下,那才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奇迹"。。
    这样的"奇迹",朱先生说过"是不可思议的"。于是,想方设法去找可以证明元杂剧中"民族压迫"的根据。他运用乐论、诗论、词论甚至史论,唯独不用曲论、剧论,依然是取其所需、避其所忌。
    朱文首引《乐记》所言:"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认为"确是讨论吾国文学的颠扑不破之论。"并进而推出所谓"阴影"说:"文学上不断地看到了政治的阴影,在诗,在文,在词,都是如此。""那么,在散曲和杂剧里,更应当显然地看到时代的阴影。"这是朱先生的主观推论,意在提示元杂剧属于"乱世"、"亡国之音"。而元代人对杂剧的评论,大多恰与朱先生相反,兹略举二三:如元时久仕京师的第一位元剧批评家胡抵稻曰:"乐音与政通,而伎剧亦随时所尚而变。近代教坊院本之外,再变而为杂剧。既谓之杂,上则朝廷君臣、政治之得失,下则闾里市井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厚薄,以至医药、卜策、释、道、商贾之人情物理,殊方异域风俗、语言之不同,无一物不得其情,不穷其态"。元杂剧内容之丰富性,艺术之生动性,历历在目。又如,元代《中原音韵》的作者周德清渭:"我圣朝兴自北方,五十余年……鼓舞歌颂,治世之音。"为《中原音韵》作序的罗宗信亦日:"国初混一,北方诸俊新声一作,古未有之,实治世之音也"。至如明初精通音律的朱权更认为:"杂剧者,太平之盛事,非太平则无以出"。这些元杂剧当世或稍晚的"知音"之言,对朱先生来说,自然要避其所忌,而只取其所需,由元人刘祁谈"今人之诗""不若俗谣俚曲之见其真情而反能荡人血气也",使生发出什么"读元杂剧时,就要着走这’见其真情而荡人血气’之处"。
    朱先生进一步又套用张惠言"论词中寄托"的话来"论元杂剧"说什么"因为戏剧的题材,古人抱芴登场,一切陈古刺今的言论",从古人口中说出,又添了一层疑惑,可是恻隐郁郁,惑物而发’,到底可以看出。"朱先生大约担心张惠言说得有些隐晦,就索性引出刘知几史论中的话:"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弹而含义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价毛而见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句外,晦之时义,不亦大哉!"提示"读元杂剧时,我们应当晓得这一层意义。"
朱氏"读元杂剧法",实在是太苦太累了,因为朱先生如法行事--找"阴影"、要"看定"、寻"寄托"、反"三阳"、晦"时义"的"结果",是很可怜的,只是找("臆测")出一个所谓的"钉子"--"衙内",寻("臆测")出两个所谓的"埋伏"--"指示汉人的两条出路",以及所谓"有意歪曲"的某些地方。读者哪里有这份工夫去受如此之苦累呢?就是元杂剧作家当真这般安"钉子"、下"埋伏",等等,也断然写不出好剧本来!
    朱氏"读元杂剧法"反映出朱先生的民族观、文学观、历史观与方法论,这是有其思想根源和体系的。我们且从朱先生《论集》中的其他文章作些印证。笔者翻阅朱先生对"春秋"三传之一的《公羊传》之"探故"(《公羊探故》收入其《论集》卷二。之首)。看到如是说:"无论《鲁史记》曾经怎样地改作,以致成为今日的《春秋》。在改作的时候,必有一番改作底意义,用经学家常用的术语,这便是所谓微言大义。假如我们认识当日改作底意义,知道这种意义,和当前的社会现实,有密切的关系。也能发生实在的作用,那么这样地读经,才不是浪费精力,也许对于国家,不无相当的研益"。春秋时代出现了大国争霸的局面,朱先生却说:"假如《春秋》确是孔子作的,那么孔子所处的时代,恰恰是一个四夷交侵的时代"。朱先生遂把孔子激赏管仲,解释为"正因为管仲是第一个提出团结诸夏,抵抗异族的人物"。于是,他强调"假如我们要认《公学传》以窥《春秋》底;微言大义,第一件引起我们注意的便是团结诸夏抵抗异族这一点。"所谓"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流露了那番对于异族深恶痛绝的精神"。
    原来,朱先生之所以认为"在中国历史里,元代可以算是黑暗时期中最黑暗的一幕",称之为"大黑暗"、"活地狱",并从军事、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全盘予以否定,乃至处心积虑地要从元杂剧中找出所谓"时代的阴影"、寻出什么"微言大义"。皆有其根源和体系,这就是,继承经学家的衣体,用治经的观点和方法来治元杂剧及其时代。
    有趣的是,朱文还引用孔子的"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认为是"透露了孔子对于夷狄的怨毒。"并加注目:"这种观念,到了孟子时代便不同了,因此孟子对于诸夏夷狄底对立,看得不如孔子底清切,连带地也看轻了第一个主张团结诸夏抵抗异族的管仲"云云。凑巧得很,元世祖至元五年十月,赦从臣录《毛诗》、《孟子》、《论语》。"在《论语·八俏第三》有’子日: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一段文字,近侍中有认为这句话’若讪(讥刺)今日者’,提议删去。忽必烈询之于贺胜。贺胜回答说:’夫子为当时言,距今二千余载,岂相及哉!且国家受天命为天子,有天下,固当下比古之荻远小君而自居乎?’忽必烈大以为然,令不加删削。"相比之下,谁个对儒家经籍的态度更客观、更尊重一些呢?朱先生之见,较之贺胜、忽必烈远甚矣。
    综上所述,朱先生的元杂剧论,在方法上,是集杜威的实用主义、胡适的"大胆假设"与经学的"微言大义"于一体;在观念上,则是极端的民族偏见。二者的结合,便是朱先生的"春秋笔法",说得通俗一些,就是把脏水都没到当时的蒙古人头上,同时也溅到当时的色目人--西北诸少数民族身上。而"历史本身就是审判官",谁拿历史开玩笑,历史就必定要开他的玩笑,朱先生所得的"结果",不过如此罢了。
    有人想为朱先生等人辩解,说是"这些论述,出自三、四十年代国难之际,显然是有感而发"云云。所谓"国难之际"指的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这与蒙元的入主中原、统一中国怎能相提并论呢?何况,朱先生的《元杂剧及其时代》发表于一九四九年,那时又有何种"国难"呢?更何况,朱先生给其所论成集的八十年代呢?
    八十年代以来,《元史》研究已有很大进展。《中国通史》第七册(元代部分)、《元朝史》(上、下册)都是有代表性的成果。《元朝史》在"前言"中已明确提出:"元朝有的大部分弊病,其他朝代也有。因此,特别夸大元朝的黑暗面,是不适当的"。"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元朝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而且在不少方面有它自己独特的贡献。""最突出的就是,各民族文化通过接触,相互补充,相互吸收,出现了多种文化交相辉映的时代特色。"元杂剧不正是这种时代特色中夺目的篇章吗?
    总之,只有摒弃大汉族主义的民族偏见,分清外敌入侵中国与少数民族人主中土,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才能重新认识元代的历史,才能重新评价元代的杂剧,--这就是笔者从反驳朱先生的元杂剧论中获得的一大教益。
    笔者想引朱先生在其《论集》里另一篇中的一句话,权作结尾。朱先生说:"承平的时候,每每是文学发生滋长的园地,这是在东西各国文学史上很容易考证的。"当朱先生摘下那副民族偏见的"墨镜"时,也能看清中国乃至世界文学的一些现象。如果朱先生不是此一时彼一时地也能这样观察元代治世中杂剧的兴盛,又何劳笔者如此这般地辞费呢?
    朱先生的这句话,自然也是笔者下篇的开头语。下篇拟对元杂剧进行分类研究和具体分析,特别是从文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探讨元杂剧的盛衰,因为任何大文学都非统治者的好恶所能左右的,皆受其自身发展规律所制约,以之进一步评述朱先生的元杂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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