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土城惊变 文 / 浴红衣
金伯的身子顿了顿,并不回头,也不转身,只淡淡道:“望白姑娘以大局为重,不要让我为难。”
“我去问沉之!”我边说边提起裙子往沉之住的阁楼方向跑去。
“公子爷一早便出城了,你找不到他了。”金伯在身后大声道。
我顿住身子,转身,心急如焚,“金伯,你告诉我,沉之是不是有危险?”
金伯面露难色,叹了口气道:“你若真的担心他,就不要再耽搁了,晚了便成为他的后顾之忧,他可就真危险了。”
我知道沉之吩咐了他不说,他定是不会吐露半字,只得走进屋去,与那侍女一起收拾了若干衣物。
到得大门前,金伯驾了一辆马车,已在等候。
一路尘土飞扬,“得得——”的马蹄声搅得我心绪不宁,很快便出了沙漠土城,掀开窗帘回首望,苍茫天地间,那座城遗世而独立,一如最初。
“金伯,你最是疼爱沉之,你难道忍心置他于危险中而不顾么?”奔走了半日,眼见离沙漠土城越来越远,我再也忍不住,掀开前帘。
金伯只剩一只手驾车,那只苍老的手颤抖着,马车速度慢下来,我知道我的话起了效用。
良久,金伯苦涩道:“如今,你是公子爷最珍贵的……我只要保护好你,公子爷便会安心。”
我怔了怔,喃喃道:“如果他死了,再珍贵,也毫无意义。”
“白姑娘,昨夜你听到我们谈话,你不是很生气,很恨公子爷么?如今却又为他牵肠挂肚?”金伯竟是停下马车,回过头来,认真地凝视着我。
“起初是很生气,后来一想,也许他是对的,这个残酷的世界,容不得仁慈,沉之背负仇恨与家族荣辱,太久,太苦……乱世,没有对错,只有立场,我是他的未婚妻,不是该站在他的立场始终不渝地支持他么?”我幽幽地说。
我终究骗不了自己的心,再生气,再痛恨,他再有万般不是,一想到他可能有危险,我还是会情难自已地惊慌失措,谁能说这不是爱呢?
原来,一个人的心真的可以分成两半,一半给了相忘江湖,一半给了相濡与沫。
金伯浑黄的眸子一直凝视了我许久许久,仿佛刚刚认识我一般,“白姑娘,从前我总以为公子爷选了你是错的,可如今看来我真的是老了,连人也看不准了。兴许,那天晚上我真的看错了。”最后这句却是在喃喃自语。
我先是一愣,既而明白过来,他此言说的是火烧漠沙楼粮仓那晚,他带人出去寻我,见到我与白衣人赏月的事情,他果然是认出我来,却在沉之面前略过去了。我不由得心下感激,也知他此刻旧事重提,是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便道:“金伯没有看错,那晚我与一位旧友重逢,说了一会儿话,不敢告诉沉之,是不想他误会分心。”
金伯点点头,却问了我一个莫不相干的问题:“白姑娘,你知道潘家的‘潘’有何意义么?”
我轻轻摇头,道:“不知。”
“‘潘’是自然之神的名字,自然之神是玛法大陆上从古到今所有的魔法师信奉的神灵,是魔法师力量和生命之源。潘家便是自然之神的后裔,它是一个古老而满载荣耀的家族。”
“我一直想提点白姑娘,将来你是潘家的世子妃,更有可能是母仪天下的沙巴克城主夫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全都在天下人的眼里……白姑娘,你可明白我的意思?”末了,金伯语重心长地望着我,叹了一口气,又道:“做潘家的媳妇,要放弃许多,要忍受许多,要牺牲许多。”
这类似的话,潘夫人也曾与我说过,只是他们何尝明白,当沉之从沙巴克的夜色中向我迎面走来的那一刻,他便成了我的天,做了我的地,这意志坚定得如那固若金汤的沙巴克城,连白衣人也无法撼动。
“金伯,你说的,我记下了,从今往后,我会约束自己……。”我轻轻低了头,眼眸干涩,风吹起细细碎碎的沙砾如同破碎的快乐的精魂,那促狭的笑容摇摇晃晃,在风中被撕裂,远了,越来越远了……
“我便告诉你公子爷让你回潘夜岛的原因,你自己决定去留。”金伯道,我一怔,抬起头来,只听他说:“今日一早,公子爷接到沙巴克城主欧阳默的快报,欧阳默将亲临沙漠土城,名为犒劳潘家将士,实则收回土城权利。公子爷……。”
“他想大摆鸿门宴,取欧阳默性命?”不待金伯说完,我便焦急地抢过话头。
“不错,公子爷说若是此番可制住欧阳默,便可以不用杀那么多人。”金伯苦笑着点点头,“公子爷此举胜算不大,我百劝无用。”
我却心中震撼,沉之是为了我!
我为了许尽欢的事情看轻他,他便要减少杀戮,一双手干干净净地夺取锦绣江山。
“糊涂啊,欧阳默敢主动赴宴,自是有万全之策,说不定就是逼沉之起兵,借此机会铲除潘家势力,沉之此番做法轻则打草惊蛇,重则……后果不堪设想。”我慌乱地摇摇头,沉之定是下了破釜沉舟的决心,才要金伯送我回潘夜岛;可是惹怒了欧阳默,他挥师南下,直取潘夜岛,潘家军备尚未成熟,到时十年心血,付之东流。
想到此处,我向前一跃,抢过金伯手中的缰绳一拉,掉转马头,大喝一声“驾——”,往来时路绝尘而去。
回到沙漠土城,天色已黑透,没有月亮,没有一丝光线。
寒意漫过重重夜幕,整个沙漠土城如死一般冷寂。
没有守城的士兵!!!
马车长驱直入,只听得到“轰轰——”的车轮声。
“唰——”寒光一闪,金伯弯曲如蛇形的诅咒银蛇剑出鞘,剑身在黝黑的夜里发出幽绿的光芒,他警觉地望四周,低低地嘱咐道:“白姑娘,小心。”
“好。”我点点头,心乱如麻,奔驰于朔风之中,透彻到骨子里的冷,将有关沉之的片段与情节在脑海里反复打磨,却只剩了那片干净利落的温暖。
沉之,等我,一定要等我!
马车在漠沙楼大门前停下来,大门前没有了守卫,只余两盏残破的大红灯笼在萧瑟的寒风中凄凉地飘动,我鼻子一酸,泪珠漫溢上眼眶,这灯笼还是前几日我与沉之亲手挂上去,不过才短短数日……当真是世事无常么?
“沉之,沉之……。”我大叫着冲进门去,一路破门断墙,花草败落,好似经过一场激烈的……撕杀!
大厅里,残酒乍寒,碎杯一地,桌椅凌乱。
后花园,花草、山石、亭阁组成的阵形,移位大乱。
沉之的房间,人去楼空,了无生气。
诺大的一个城池,一夜之间,竟如同废弃已久的荒城……
想起曾经有一次在潘夜岛的牛魔洞里,沉之故意藏了起来,害我又惊又怕,担心他被牛魔王杀掉,谁知他却捧着一颗巨大无比的潘夜之珠出现在我面前,那潘夜珠照得整个牛魔洞流光溢彩,一时间,芬芳流转……莫非他这次也是要逗我开心?我大声叫起来:“沉之,你出来,不要玩了,快出来……。”空旷的天空只响起一声、一声绝望地回响。
我颓然站立在院中,暮色苍茫,心口一点一点疼痛起来,我的整个天地都崩塌了,混沌一片,人是轻飘飘的,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沉之,你在哪里?
“到处查看过了,一个人也没有。”金伯黑沉着脸,匆匆跑来,又恨恨道:“此次出征,带两千人马,除去战死的,怎么也有一千五百余人,那欧阳默不是三头六臂,除非他会戏法,将这么多大活人变不见了!”
“戏法,戏法,戏法……。”我喃喃地念道,脑子里却一片空白,哪里出了错?他不会戏法,他不会戏法,他不会戏法!头一阵剧裂的疼痛,我抱紧头,就要仆倒在地,金伯过来扶住我,安慰道:“白姑娘,公子爷没事的,他的魔法武功不在欧阳默之下,何况他还有三大神剑。”
“那他去了哪里?满城的人去了哪里?”我紧紧抓住金伯的衣襟,茫然地望着他,他皱着眉头,无言以对。
我慢慢松开他的衣襟,站稳身子,忽而又发狂一般大声道:“是我,是我,我害了沉之,如果我不生他的气,他定不会如此意气用事,一定不会,他一向沉着稳重……是我,我的错……金伯你杀了我,杀了我……。”我抓住金伯的诅咒银蛇剑就往胸口插去……
金伯大吃一惊,万万没想到我竟是癫狂到如此,慌乱失措地只顾将那剑往怀里一收,那剑刃从我右手心滑出去,拉出深深一道口子,鲜血汹涌而出,染红了我雪白的衣袖。
我呆呆地举起右手,鲜血沿着掌纹滑落,滴到长长的袖子上,浸染开来,犹如一朵鲜艳绚烂的樱花,于是血淋淋的手又抚上头去——那钗儿温润无比,一如从前。
依稀间,沉之在面前微微笑,取出一支金钗,轻轻绾住我额前兀自飞乱的青丝,钗儿是打成了盛开的樱花式样的,秀雅的花瓣与粉淡的光泽,附在我宛若流水的长发之上,娇柔妩媚却又不失端庄文静,“古人喜欢用绿鬓如云这四个字,来形容美得令人心醉的青丝,但我想这世间,唯有你这般发长九尺、光可鉴人的,方才配得上这如云二字吧?”
“沉之,沉之,沉之——。”我仰起头,泪水迷蒙了双眼,沉之的笑容隐没在辽阔无边的苍穹,长身御立,剑眉星目。
“白姑娘,此地不可久留,我们出城再说。”金伯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瓷瓶,扳开我的右掌,洒了一层金黄色的细沫上去,那鲜血便奇迹般地止住了。
“金伯,沉之不会死,对么?”兀自固执地问,想要一个肯定的安慰。
从前,情思辗转游移,只想到我离开沉之,沉之会如何如何;却从未想过沉之离开我,我会怎样。如今,我明白了,失去沉之,那是一种仿佛被抽空身体的虚无和疼痛……
沉之与那白衣人的份量,总在心底比了又比,始终分不清孰轻孰重,然而从始至众,唯一坚持的信念却从未改变:做沉之最温柔的妻,一世相守!
“是的,他不会死,我们这便寻他去。”金伯望着我,第一次舒展开皱纹,笑了,温和而坚定地笑了。
我狠狠地点了点头,大步地踏出去,脚步轻快。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在沙漠土城方圆百里行了两日,别说孤烟,连人影也未见一丝一毫。
“金伯,我们折道去沙巴克城吧。”两日来,焦虑与不安充斥着我整个心中每一个角落,思维却慢慢清晰过来,“欧阳默不会戏法,却应当有些手段。金伯,潘家军会不会轻易的听人摆布或者收买?”
“不会。”金伯肯定地说,“潘家军是潘家秘密培练的军队,都是在潘夜岛及其附近岛屿招收的士兵,享受可观军俸,个个忠心不二。”
“古有‘狭君子以令诸侯’,或许这位沙巴克城主效仿了古人,用沉之来威胁潘家军退出沙漠土城。”我咬着牙说出了心中翻来覆去想了许久的可能性。
“可是,沙漠土城的百姓商贾呢?欧阳默没有必要让他们也退出沙漠土城吧?何况,公子爷未必会输于欧阳默。”金伯的疑问正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不管怎样,去了沙巴克,一切便会明了。”我望着天边翻滚的云层,心中却毫无底气,去了沙巴克城,又能怎样?找那城主撕杀一场,便能找回沉之么?沉之,我该怎么办?
“白姑娘,你看那是什么?”金伯欣喜地指着远处,我回转身,沙漠另一头的天边,黄沙漫天飞扬,遮天避日,马蹄声声震天,一大队密密麻麻的军队浩浩荡荡而来。
近了,近了,一排五颜六色的大旗在风中猎猎,一个个巨大的“潘”字随风如波涛起伏,像极了此刻我那汹涌澎湃的心,沉之,沉之……
第十六章 相思似海深 文 / 浴红衣
“叮叮铛铛!——”
“叮叮铛铛!——”
清脆的马铃声划破了沉寂的天地,越来越近。
队伍的最前面,一支黄亮鲜艳的大旗在猎猎狂风中傲然飘舞着,昭示着它那显赫的身份——“潘”。
那大旗下的人,骑着高高的白马,白须星目,一身金灿灿的盔甲在白晃晃的日头下反射出灼目的光芒——他,不是沉之!
遥远的沙漠尽头,隐约有山峰的颜色,青青的灰,苍苍的白。它的锋利的尖顶,穿透了尘世,和天边氤氲的雾霭薄云相纠缠,泛出粉白粉红的花朵。
我抬头凝望远处天空中被遥远的山峰尖顶戳破的洞孔,只觉得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冷却。
“老爷——。”金伯还是欣喜地欢叫着迎上去。
潘禀航下得马来,伸出双手要拥住金伯的双臂,却生生顿在半空中,因为他看了金伯空荡荡的左袖。
“金伯,你的臂膀呢?”一声脆脆的惊呼,粉红的影子带风冲过来,凌雪竹,她也来了。
“小姐,老奴不中用,这条臂膀被那黑木给断了。”金伯苦笑着道。
“黑木?就是那漠沙楼的楼主么?”凌雪竹怒问,拉起金伯的手道:“回头,我卸他两条臂膀,给你报仇。”
潘禀航瞪了凌雪竹一眼,无奈地摇摇头,又看了我与金伯问道:“你们怎会在这里?之儿呢?”
“你们没遇到公子爷么?”金伯大惊失色,又道:“那公子爷传回潘夜岛的飞鸽传书可有收到?”
“什么飞鸽传书?你们走后十数日,之儿倒是来了一封书信,只说漠沙楼久攻不下,我便与雪竹率军赶来援助,路遇大雪封山,大军掘雪,掘了数日,方才掘出一条道路来……。”潘禀航简单述说了别后情形。
“漠沙楼前几天已经攻下了。”金伯背转过身去,脸上并无欢喜之色。
“已经攻下?哈哈哈!”潘禀航喜形于色,连连说道:“好,好,好!”
“金伯,快带我们回沙漠土城吧,很久不见表哥,他定是瘦了许多。”凌雪竹望着金伯,眼中满是期待与渴望的光芒。
相思似海深,旧事如天远。
她明眸璀璨,吹弹得破一般的雪肤,眉眼间却是多了几份落寞与愁苦的颜色,红颜如花,得不到苦苦相思的人,便直教寂寞开放也罢。
她自始自终也不看我一眼,想必还在为先前出征时的事耿耿于怀。沉之出征时,她也吵闹着要随行,但沉之终是只带了我,我……却弄丢了沉之。
潘禀航见我与金伯一脸凝重的神色,情知不妙,忙收住笑容,问道:“土城发生何事?”
金伯望了望我,叹了一口气,终究是不知从何说起,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头,蹲下身去,道:“都怪我,都怪我,都怪我……。”
“你说,表哥怎么了?”凌雪竹上前来,狠狠推了我一把,仿佛沉之被我吞了一般。
我踉跄着退了一步,抬起眼望着她,她却咬住唇,眼泪珠儿便已在眼眶中打转了。
“他不见了!”我冷冷地看着她,慢慢地说:“满城的人都不见了!”语调平静得让我自己都吃惊。
说这句话的时候,有风轻轻吹起细沙,落到我的脸颊上,睫毛上,痒痒的。我觉得我一直穿梭在一个梦里,只是,带我入梦的那个人,却不见了。
长夜漫漫,浓浓的雾气笼罩了这座灯火通明的城。
冷风似刀,寂寞空空。
整夜都无法合眼,失眠已如咒语一样紧紧抓住了我。
日间,金伯细述了一切因果,潘禀航当即做了决定:重回沙漠土城。潘家大军重新入驻沙漠土城,安营扎寨,让这座先前还冷冷清清的废城,又活转了过来。
再长的夜总有黎明的时候,再痛的伤口也有痊愈的时候。纸窗已白,雄鸡唱白,浓雾已开始散去,空气中已有沉重的号角声响起。
潘禀航说今日要带人亲自去沙巴克城,向欧阳默要人,他笃定是欧阳默带走了沉之。
我起了床,一把抓起床头的魔杖,就冲到院子中去,看到金伯正指挥士兵将一箱箱珍贵的“夜之泪”搬上马车,那是送给欧阳默的礼物。
潘禀航站在院中,手双负在背后慢慢度步,一夜之间,仿佛竟是苍老了许多。我走上前去,道:“潘叔叔,请允许我与你同去。”
潘禀航停下脚步,只沉吟不语,我急了,正待说话,余光却捕捉到墙角处粉红影子一闪,那凌雪竹盈盈一身俊武的战衣,上前来拉住潘禀航的衣襟,撒娇道:“叔叔,我也要去。”
“不行!”潘禀航想也不想,一口拒绝。
“为什么?”凌雪竹脸色难看至极,大声吼道:“我想去救表哥。”末了,又狠狠瞪我一眼,她总是害怕我在沉之面前抢了她的功,其实只要能救回沉之,谁的功,谁的过,又当真有那么重要么?
世人只执着于苦苦的你争我斗中,为着那锦绣江山也好,为着这辗转爱情也好,仿佛只乐见其中入骨的残酷与没顶的哀怨。谁关心隐约的真相,谁耐烦看偕首同心的皆大欢喜,谁真正在意那些太平盛世的其乐融融?
潘禀航叹了有口气,道:“你帮金伯,好好守着沙漠土城,好好守着你表哥的心血,他回来,同样会感激你的。”
凌雪竹低头想了许久,终于是重重地点了点头,却还是心有不甘,道:“救出表哥,用最快的速度通知我!”
潘禀航笑着答应了,凌雪竹方才转身离了去。
直到她的身影在转角处消失了,潘禀航才回转头来,对我说:“白姑娘,你也不能与我同行!”
我默默地点点头,落寞地转身便走。
沉之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故事,说古时潘夜岛上有个女人日日夜夜在家门口种樱花,等那远去的丈夫回来,她说要他回来的时候,骑着马穿过樱花林,带着一路芬芳回家……
低头苦笑,那时的我,竟是不屑这样的女人、这样的爱情、这样的等待,说什么红尘真真可笑,几经变故,方才知道,最最可笑的原是自己!
也许,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便是日日夜夜地等沉之回家。
“白姑娘,留步!”潘禀航叫住我,我微微一愣,又转回身去,他抚摩着白须,道:“能不能救回沉之,还得着落到姑娘身上,请姑娘移步屋内,细细商讨。”
“你是说让我去救沉之么?”我迷惑不解地望着他,他微微笑,待要请我进屋,却有一将军急匆匆地跑进来,附在他耳边低叙,他脸色惊变,叫上金伯,便一道匆匆出了院去。
我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心下却也莫名慌张起来,咬咬牙,便跟了上去。
一行人径直来到城门,一路看到戒备森严,众将士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我不由暗暗心惊,莫非又有一场战争?
上了城楼,但见城门外的山丘下浩浩荡荡一片军队,为首的将军也是须发皆白,目光威武,大旗迎风展开,“沙巴克”几个鲜红的大字触目惊心。
“吴铎?他竟来了!”潘禀航冷冷道,“来得好快!”
吴铎?这名字仿佛在哪里听过?我又仔细望了那人一眼,没见过!
“吴铎是欧阳默手下的首席大将,勇猛无比,善谋略,一生征战沙场,从未吃过败战。”金伯在我身边低声道,想必他是看出我的心思。
他这一说,我还真是想起,初到沙巴克时,那登徒子吴岩康——“沙巴克大将军吴铎家的公子,别的姑娘求都求不来呢。”……想到此处,不由轻轻笑了,那样一个人,竟有这样一位正气凛然,威武不凡的父亲!
“吴大将军,多年不见,你神采依旧啊!”潘禀航的声音雄浑厚实,辽阔的天地间响起声声震耳欲聋的回音,想必是暗地里运了功的。
“旧友相见,你却关起城门,这岂是待客之道?”吴铎回应道,送回的声音直比潘禀航的声音响了一倍。
“既是友,须得携酒带乐,共叙离情,又岂是你这般大军压城?”潘禀航冷冷道。
“禀航,你我同朝数年,今日我也不想与你兵戎相见,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你当速速撤出沙漠土城,让沙巴克军队进驻。”吴铎大声道。
“这沙漠土城是我潘家将士拼了性命打下的,怕是我同意,众将士也不同意。”潘禀航此言一出,众潘家将士齐声道“不”,又鼓声大燥,那阵势撼天动地。
那吴铎一直微微笑着,待潘家将士声音平息下来,方才大声道:“此番并非城主与潘家为难,而是你那侄儿潘沉之,竟是不仁不义不忠。”
“吴铎,饭可以乱吃,话却不可以乱讲,你切莫辱没了我家公子爷的名声。”金伯怒道。
“哼,城主亲临沙漠土城,犒劳众潘家将士,潘沉之胆大妄为,摆下鸿门宴。城主想瞧他到底安了什么心,便假意不敌,被生擒,哪知潘沉之竟野心勃勃,窥视沙巴克城,想‘挟君子以令诸侯’,当下带了众士兵,北上沙巴克,又害怕风声走漏,残忍到派人捉了全城百姓,赶到城外两百多里以外的沙漠,想要就地屠杀,幸好城主早有安排,派人救了那些百姓,又在去沙巴克的路上,侍机逃脱,配合事先埋伏好的沙巴克军队将潘沉之一众将士阻杀于乱谷之中……。”吴铎愤愤述来,却听得我百味交集。
“阻杀于乱谷之中?不——!你胡说!”我眼中泪水已尽,只余心中万针齐缒之痛,沉之不是那种人,沉之也不会死,扬手一道苍蓝的雷电术魔法破空而去,那吴铎看也不看一眼,轻描淡写地轻轻弹指,一抹淡绿的弯月与我的雷电术在半空中交汇,渐渐变淡。
我纤手再扬,却被一只苍老的手拉住,潘禀航看我一眼,道:“切莫冲动,且听他把话说完。”然后又大声对那吴铎道:“我岂可听你一面之词?”不错,一面之词,我岂可不相信沉之,却去相信这认也不认识的敌人的一面之词?白点点,你此心此情如何配得上沉之?
“禀航,你我相交多年,我实在不愿与你为敌,十年前,是谁,求城主放潘家孤寡一条生路?又是谁,送你黄金千两,做兴家之本?可我万万没想到,我是养虎为患,你潘家竟……。”吴铎声声沉重。
“切莫再与我提十年前的事情,若非你卖主求荣,倒戈相向,潘家岂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只怪我当年瞎了眼睛,竟是为我大哥推举了你这样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潘禀航恨恨道,最后直破口大骂起来。
我望望那吴铎,又看看潘禀航,两人皆是面红耳赤,想必两人从前定是相交很深,却为着那些俗世名利,也为着各自的宿命,反目成了仇。当一切都皈依了各自的宿命,能留下的不过是一卷支离破碎的回忆罢了,却为何还要用这些回忆作为利器,挑开那些见不得人的伤口,再彼此伤一次?
这人世,原就不是我想象那般美好!
我轻轻地走下城楼,你们争吧、吵吧、杀吧,我只管寻回我的沉之,他定会叫我只见到美丽如初!
“白姑娘,白姑娘,白姑娘!”金伯在身后唤我,我却无力回头,无力做答。
“白姑娘,你去哪里?”金伯终究追上来,拦住我。
“我去寻沉之!”我垂着眼帘,我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心里却只感觉到一阵阵的落寂,其实没有沉之,潘家无人会在意我,这金伯是个血性汉子,只因先前一番交心相谈,竟成了潘家除沉之外,真心待我的人!
“那吴铎所言未必是真,白姑娘切莫往心里去。”金伯劝道。
“我知道,他这番率军前来,定不会轻易收兵,我想叔叔是走不成了,行军打仗,我一无用处,只盼能寻到沉之,为潘家做点事情。”我淡淡道。
“那我陪姑娘去。”金伯道。
“不必,我想叔叔更需要你在身边。”我忙抬起头,道。
金伯看了看我,又抬头看了看城楼上的潘禀航,便道:“珍重!”
“谢谢你,金伯。”我诚恳地说,轻轻转身,走出许久,只听金伯的声音在身后又起:“白姑娘,我相信公子爷不是那种人!”
我并没有转身,却笑了。
抬起头,一轮红日在地平线上正喷薄而出!
第十七章 为君沉醉又何妨 文 / 浴红衣
“阻杀于乱谷之中——”
仔细研究地图,从沙漠土城直接北上沙巴克城的路,是官道,并没有峡谷。沉之若真是挟持了欧阳默秘密进攻沙巴克城,也必然不会走人多嘈杂的官道,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他绕道绿洲,经由绿洲附近的盟重城北上沙巴克城。
盟重城外,正有一条狭长的深谷!
在沙漠土城后城门的岔路口,我飞身上马,迎着朝阳驰骋,达达的马蹄踏残了冬末苍茫的沙海。
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如果一切早已注定好,那么随便选择哪条路,随便选择哪个方向,最后都会走向同一个宿命!
深冬的绿洲城也终于少了舍青柳新的那份妩媚,只如同沙漠土城一般苍茫。
风起,吹散街道两边一树残败的樱花,其中一朵袅袅飘下,苍冷的阳光照在花瓣上,映出一抹异样的艳红。
明月客栈,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一个月前,从这里离开的时候,我还不明白它的含义;如今故地重游,终究是有了几份领悟。绿洲多是中原来的客商,长年累月奔波他乡,偶有午夜梦回,定然是相思如月华,倾泻不止。
这客栈题名“明月”,给了旅途中的路人多少慰藉,给了分别中的离人多少温馨!
“姑娘,打尖还是住店啊?”店小二热情地迎我坐到一桌前,但见店中零零落落坐了几个食客,全然不似从前宾客满楼笑的繁华。想必是年末了,客商都纷纷赶回家乡与亲人团圆,这明月客栈自然也就落了个人去楼空,繁华散尽!
“小二哥,你还认得我么?”我轻轻拉下面纱一角,又迅速地挂上。
那店小二呆立了许久,方才回过神来,连连道:“白姑娘,当然认得,当然认得。”一边给我奉上热茶,一边道:“姑娘是天下第一的美人,月前惊鸿一现,小人便惊为天人,这脑海里当然就深深地烙上印了……白姑娘喝茶,外边天冷,定是冻坏了吧。”
我微微笑了笑,并不嫌他出语莽撞,只因知道这店小二只不过是一心思赤诚的大孩子,对其他熟悉客商也是热情得很,“小二哥,跟你打听个事情。”
“白姑娘,你尽管问吧,小人保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店小二站直身子,拍拍胸脯,那认真的模样极尽天真,逗得我也不由轻轻笑了起来。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想问问我那两个朋友,可否还住在这里?”我原本可以直接去盟重城,绕进这绿洲城大半却是为了见见冰菲与剑笑。
想到冰菲与剑笑,我的心里便有一股暖流延伸开去,他们是我唯一的朋友,也是现在唯一可以帮我的人。
朋友,这两个字总是可以让人看到希望。
店小二仰头想了想,道:“白姑娘是说冰菲姑娘与剑笑公子么?他们在你走后几天,便搬出客栈啦,在城西租了间民房住。冰菲姑娘给人看病,妙手回春,又收很少的银子,还经常义诊,大家都称她是‘妙手观音’。”
“还有那剑笑公子,更是一身肝胆,独闯沙漠,除掉了扰绿洲多年安宁的沙漠魔鱼怪,当真是个盖世的英雄人物。”旁里一虬髯汉子插嘴道,声如洪钟,“小二哥,给我再切五斤牛肉来,一斤盘装,四斤打好包。”
“好咧,五斤牛肉,一斤盘装,四斤打包。”店小二回头冲店堂里大声叫道,又回头对那虬髯客道:“哟,周爷,这是要准备回家了?”
那虬髯客周爷只点点头,又道:“啧啧,这冰菲姑娘与剑笑公子,郎才女貌,心地又好,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想那次,周某人在城外被沙漠魔鱼怪咬伤了腿,中了魔毒,幸亏冰菲姑娘……否则,这条腿就废了啊!”他一边说,还一边拍拍自己的右腿。
听着店小二与周爷的言语,知道冰菲与剑笑在此地竟是如此得人心,我不由地为他们开心和骄傲。冰菲终究是走出了感情的沼泽地,剑笑定是为此做了许多的努力,他们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那么艰难地抛却过往,离于纷争,隐居在这世外的沙漠小城……难道,难道我真的要为了一己私欲,引他们出世,陪我去出生入死,再陷于这乱世红尘的漩涡之中么?
白点点,你情何以堪?
那么,就让我远远地看他们一眼,知道他们幸福甜蜜,知道他们淡然安康,知道他们郎情妾意,如此便好!
“他们住在城西哪里?”我掩了泪水,抬头问店小二。
“白姑娘,你要去寻他们么?可真不凑巧,他们两位前天出远门去了,隔壁吴大婶昨天腿脚疼,本说拿去给冰菲姑娘瞧瞧,去了才知道他们出门去了,邻居说至少要个四五天才回来。”店小二见我眼神落寞,便又道:“姑娘若不急着走,便安安心心在小店住下,等他们回来,反正又不是头一趟来。”
“可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我心里颇是疑惑,冰菲与剑笑皆是身世飘零之人,生命里就只余了彼此,总不至于也有亲戚去团圆吧?
“这个……不知道。”店小二摇摇头,又笑问:“看我这糊涂,白姑娘坐了半天,竟没问姑娘要吃点什么。”
“也切些牛肉来吧!”我淡淡道,一心里却想着冰菲与剑笑莫不出了什么事,这样一想,便是没了食欲,焦躁不安起来。
“姑娘可喝酒?外边天寒地冻的,喝了暖身子,好上路。”店小二喜滋滋地进了店堂去安排,跟我说话的是那虬髯客周爷,他端起酒碗,朝我晃了晃,一脸憨厚的笑容。绿洲客商多豪爽朴实,果真不假。
我轻轻摇摇头,道:“多谢大哥!”
“姑娘孤身一人,也不容易,敢问姑娘要去何处?”虬髯客周爷喝一大口酒,抹抹了嘴巴,出语却不粗俗。
“沙巴克城!”我想了想,道。
“哈哈,姑娘,你也忒傻了些,我问你什么,你便答什么,若遇到的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你岂不是自己跳进别人圈套里?”虬髯客周爷大笑两声,又即刻收住笑,严肃地对我说。
我听得心儿“扑通扑通——”地跳,情知他说得不假,荒凉之地,或多魔怪,或多大盗,碰上哪一种,都难缠得紧,轻则丢了身家,重就不保性命。
“多谢大哥提点!”我笑着朝他点点头。
“呵呵,不客气,出门在外的,不就图个平安么?沙巴克啊,路程还远,得去沙漠土城,再翻过其旁的挝玛山,才到呢!”那虬髯客周爷也笑了笑,眉毛胡子都挤到中间一起。
“从盟重城不是就可以去了吗?我便是从沙漠土城过来的啊。”我疑惑不解地望着周爷。
“啪——”
侧目一看,那店小二正巧出来,却神情恐惧地看着我,手中的碗筷更是摔落在地上,空张着双手。
“小二哥,你怎么了?我脸上有骇人的东西么?”我边问边笑着去看周爷,哪知那周爷和那店小二一般,满脸惧怕,见我目光过去,方才结结巴巴道:“姑……娘,第一次……来……来绿洲么?”
“不是啊!一个月前来过一次啊,不过也是路过而已。”我心中诸多疑问一齐涌上来,又看看自己身上,也并未与先前有何不同啊。
“那便……是了,姑娘……不知道,也不足……为奇!”那虬髯汉子闭上眼,长长呼了一口气,仿佛才平静下来,又望着我道:“姑娘,听周某一句话,回头往沙漠土城过吧,那地方……那地方,去不得。”言毕,便低下头喝酒,再不言语。
“去不得?”我喃喃念着这话,回头去看店小二,他正颤抖着收拾地上的残碗碎片,抬头见我看着他,忙恐惧地摇头,道:“小人什么都不知道,姑娘……不要问我。”边说边逃一般往店堂里跑去。
我纵身而起,几个起落,便拦在他身前,厉声道:“小二哥,你告诉我,那地方怎样?”
店小二低下眼睛不看我,只一个劲说:“白姑娘,不要问我,求求你,不要问我……那是被诅咒的地方……诅咒啊!”
“诅咒?”我默默念道,眼见店小二与虬髯汉子只提到那城,便浑身发抖,如此惧怕,想必定是非常邪恶和可怖的事情。
“姑娘何必为难小二哥!”苍老的声音自角落里响起,我回头望去,一位鹤发童颜的老人独坐于角落的桌前,正端着酒杯咋着嘴巴,那神态如孩童一般可爱。
听得他这么一说,我自觉汗颜,忙让出身来,“小二哥,刚才对不住了。”店小二话都不搭一句,便匆匆忙忙从我身边擦过。
我悻悻回到自己桌边,正待坐下,那老人的声音又起:“姑娘,何不过来此处陪老夫小饮一杯。”
“如此就叨唠老丈了!”我微微一笑,握了魔杖过去,这老人虽须发皆白,却红光满面,绝非等闲人物。
到得桌前,那老人冲我点点头,示意我坐下。我大大方方地刚落座,他高深莫测地一笑,用筷子沾了酒在桌面上一笔一画写出一个“蛇”字,那字蜿蜒盘卷,如同一条真蛇便要跳跃出来——我惊慌弹起身跃开去,仗了魔杖在胸前,只望着那老人,不说一句话,既然他已看破,多说也无益。
但他的眸子却温润慈祥——这样的眼神我曾在多爷眼中也见过,于我是弥足珍贵。……思及多爷,我不由得心口一热,气血上涌,眼中就要落下泪来!世人都以为大凡珍贵的事物,必是自己未曾得到的;其实不然,真正珍贵的是你曾经拥有过而又失去的!
“小姑娘,无端的火气竟是这么大!”老人乐呵呵地说,又指指对面的位置,道:“坐下吧,老夫又不会吃了你,哈哈!”
桌上字迹已渐渐隐去,那老人却兀自望着那若隐若现的“蛇”字,似自语一般道:“世间大恶大恨必是来自刻骨的至情至爱,孽缘,孽缘……。”说到最后,直摇头不止。
“老伯,你所指何意?不妨明言!”今日多怪事,碰上的都是一些解不开的谜,我言语中不由有些恼怒。曾经六百年清心寡欲的修行,到头来却还是敌不过这红尘俗事,只几件没有头绪的事,竟叫我乱了方寸。
“姑娘原本是想要经由盟重城去沙巴克,对么?”那老人缓缓地说,言语流淌出来,似一滩温水铺洒开去。
“是!”
“方才周爷与店小二都劝你绕道,但你却还是要去,对么?”
“不错!”我死死地盯着老人,他们都不会明白,这世上有些人,有些事情,是一定值得你去坚持的,比如乱云之于冰菲,冰菲之于剑笑;沉之之于我,我之于白衣人……我们各自为着自己的坚持奋不顾身,万般迁就,隐忍泣血……
不过一副皮囊,不过一颗玻璃心,不过百年身,为君沉醉又何妨!又何妨?
“果然是一痴儿,难怪毒蛇老妇终究是放心不下你,怕你步了那红蛇的后尘!”老人微微笑道。
我听到“毒蛇老妇”四个字,心中一惊,当年正是她成全,方才有今日的我;而当日我修混帐形,得意忘形,竟将她当年告戒抛却脑后,独自堕入这红尘中,平白惹了一场眷念相思,念及此处,忙站起身来喃喃道:“老伯原是婆婆故人,点点多有冒犯之处,望海涵。”
“无妨!瞧你这神态,必是沾惹了凡情,须知情乃双刃剑,用情至深,或修成果,或成执著妄想。你自当拿捏分寸,切不可毁了修持,堕入魔道。”那老人语重心长言道。
“是,多谢老伯教诲。”虽是天寒地冻,我却听得热汗津津。
“坐!”老人又是微微一笑,“老夫再与你说说那盟重城的事吧,一段孽缘,一番痴缠,竟是生生毁了一个城,却也关及你族类。”
“哦?莫非便是刚刚老伯所言的红蛇?”我略有所思的道。
老人点点头,赞许道:“你比她聪明,或许更懂得进退,并不至于落到她的境地吧!”
窗外一声嘶哑的鸟鸣,一只孤单的雀鸟划过苍茫的天穹。
这世间,却多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呵,误了过往,赔了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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